发布时间:2025-06-06 14:58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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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份,嵊泗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件共计85件,其中投诉案件63件,举报案件22件。涉案争议金额约为4.133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6101万元。
就乡镇分布而言,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居前四位的分别为菜园镇46件、嵊山镇14件、洋山镇1件、五龙乡6件、黄龙乡5件、枸杞乡10件、花鸟乡3件。从渠道来源分析,浙江省民呼我为12345平台交办件60件,全国12315平台受理件25件。
乡镇分布 | 2025年5月 | 2024年5月 | 总量同比 |
菜园镇(件) | 46 | 38 | 21.05% |
嵊山镇(件) | 14 | 5 | 180.00% |
洋山镇(件) | 1 | 1 | 0.00% |
五龙乡(件) | 6 | 3 | 100.00% |
黄龙乡(件) | 5 | 0 | / |
枸杞乡(件) | 10 | 8 | 25.00% |
花鸟乡(件) | 3 | 10 | -70.00% |
总量(件) | 85 | 65 | 30.77% |
投诉总量(件) | 63 | 45 | 40.0% |
举报总量(件) | 22 | 20 | 10.0% |
争议金额(万元) | 4.1331 | 4.1331 | -45.22% |
挽回金额(万元) | 2.6101 | 2.6101 | -44.69% |
二、投诉情况
2025年5月份,全县共处置市场监管领域消费投诉63件,处置率100%,调解成功率为80.0%。按客体类别分:商品类投诉共14件,服务类49件;按交易类型分:线上网络交易引发投诉51件,线下交易引发的投诉12件。其中,网络交易引发的问题包括:民宿退订纠纷41件、售后问题5件、质量问题1件、食品安全问题5件;线下实体店交易引发的问题包括:食品安全纠纷5件、质量问题纠纷1件、广告宣传纠纷1件、电动自行车租赁费用纠纷1件、干洗店售后纠纷1件、押金退还纠纷1件、移到套餐纠纷1件、质量问题1件。
三、举报情况
2025年5月份,全县共受理市场监管领域消费举报22件,已办结14件,其中举报事项不实7件、责令整改4件、不予受理3件。从举报违法情节看,食品违法行为7件、价格违法行为6件、无照经营4件、侵害消费者权益3件,化妆品问题和违规收费问题各1件。
四、典型案例
【关于食品中吃出异物的投诉】
案件简介:
2025年5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通过美团外卖购买嵊泗海滨中路某快餐店的白米饭与肉丝糊辣,食用时发现肉丝糊辣内有将近20只黑色虫子,其认为该店存在食品卫生问题,要求部门查处,并要求部门协调商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
处理过程
2025年5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投诉人处拿到涉诉的肉丝糊辣。2025年5月16日,执法人员到涉事快餐店进行检查,发现备餐区附近灭蝇设施已无法正常使用,执法人员现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经执法人员调解,经营者向投诉人补偿250元,投诉人表示无异议。
【关于民宿退订的投诉】
2025年5月13日,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通过携程订购5月26日至5月28日嵊泗五龙乡田岙村某民宿的一个房间,价格一共684元,现联系商家退款表示需要扣除40%的手续费,但订购界面未写明手续费问题,现要求部门协调退费。
处理过程
接诉当日,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民宿经营者及消费者核实情况。经查,消费者反映的“预订页面未明示手续费规则”问题属实,民宿经营者及平台在信息披露方面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并引导参照《嵊泗县民宿行业取消订房消费争议处置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处理。民宿经营者同意依据《指引》第二章第九条“部分退款”规定,按房费30%收取手续费,退还70%房费。为提升消费体验,携程平台另行给予消费者150元体验补偿金。消费者对上述处理结果表示接受,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