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237B/2025-33260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37B/2025-33260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06-0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09 14:29
信息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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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一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嵊泗民宿行业实行淡旺季差异化电费政策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民宿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启动民宿行业用电成本专项调研,重点围绕淡旺季电价进行调查统计本专项调研,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民宿行业用电政策现状
目前,我县民宿行业执行的电价政策为“定量定比”优惠标准,居民电价定量200度/月,超出200度部分为商用电价。主要针对泗礁本岛、嵊山、洋山、黄龙等区域经营家庭旅馆产权属居民住宅的用户。除了新型民宿综合体和淡季不住人的新民宿外,我县大部分民宿享有此优惠电价,此电价等同于淡季享受居民用电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的电价全省统一,上述电价属嵊泗特有,省内民宿行业较发达的湖州地区也未能享受此类电价。
二、民宿行业用电成本调研情况
3月7日-3月11日,我局启动民宿行业用电成本专项调研,重点围绕淡旺季电价进行调查统计。通过各个民宿主理人微信平台,向全县105家民宿业主发送用电数据报送通知,接龙各民宿淡旺季每月平均水电费。截至11日16时,已收到50家民宿有效反馈,占目标样本的47.6%。初步数据显示,全县民宿的电费按照阶梯式收费标准,200度以内为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标准(0.538元/度),超过200度的部分按照商用电标准(0.71-0.78元/度)收取。淡季期间,体量较小的民宿电费大约在300-800元/月左右,体量较大的民宿(如拥有多栋民宿的民宿综合体)电费大约在1000-1500元/月左右;旺季期间,体量较小的民宿电费大约在2000-3000元/月,体量较大的民宿电费大约为5000-8000元/月左右,左岸屿、花屿爱丽丝等电费超过了1万元每月。
三、关于淡旺季差异化电费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调整难度较大。我国电价管理核心是“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最终决策,地方部门负责落地执行,国网嵊泗县供电公司按照浙江省发改出台的电价文件执行,县级无权自行调整电价类别或制定季节性差价。现行政策已权衡在权限范围内对民宿行业的最大让利。若仅对民宿行业要求淡季全部按居民电价执行,可能引发其他商业行业(如餐饮、酒店)的连锁反应,导致公平性争议。
(二)现有政策已部分缓解淡季负担。淡季期间,多数民宿用电量集中在200-800度,实际电费支出约为300-800元/月,现行定量政策已为淡季节省部分成本。完全按居民电价执行后,电费降幅有限(以月用电800度为例,约减少100元),电价规制重构需统筹协调制度转换成本,政策执行阻力系数呈现非线性增长特征。
四、政企对话破冰,鼓励节能多措并举
(一)优化政企沟通机制。2025年3月21日,由县委主要领导牵头,县属重要相关职能部门与民宿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民声话共富——如何促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问题、列需求、提建议,相关部门就具体问题逐一进行回应,并在会后进一步深入对接、靠前服务,充分释放彼此需求及相关政策内核。
(二)引导节能降耗改造。鼓励民宿采用高效节能节电设备,优化用电结构,降低基础用电需求,实现运营成本的源头管控和持续优化。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