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4 11:19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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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的企业家们看过来!为提高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2月7日颁布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谁来查、怎么查、如何监督三个方面着手,破解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力争到2027 年年度“综合查一次”实施率80%以上,非现场检查占比逐年提高,现场检查总量持续下降,企业和群众对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省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谁来查?
规范行政检查主体和人员,行政执法主体要经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无执法资格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 劳务派遣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二、怎么查?
(一)实施“清单查”。全面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对象、内容和方式,检查清单网上公布,实现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化、数字化。
(二)实施“统筹查”。整合不同科室、不同部门之间的检查计划,让企业不再经历“今天你来查”“明天他来查”的烦恼。
(三)实施“分类查”。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风险程度、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等信息对企业进行精准分类,实施差异化检查,好的企业少查或不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该查的不但要查,而且要严格进行。同时,还大力推广远程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能借助公共数据平台等技术手段完成的检查,不去现场检查,让企业更无感、检查更精准。
(四)实施“综合查”。推行“一表通查”、简单事项“委托查”,部门内、部门间、层级间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五)实施“亮码查”。执法人员执法必须出示执法证、亮出“行政行为码”。不亮证、不亮码,企业有权拒绝检查。检查时,企业扫码就能清楚知道谁来查、查什么、结果怎么样,还能对检查过程进行评价。执法人员要严格做到“亮证执法、亮码检查、无码不查、无码无效”,杜绝无码入企检查。
三、如何监督?
“ 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规定是执法人员要遵守的。五个严禁:严禁逐利检查、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严禁变相检查。八个不得: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 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欢迎企业和群众监督,发现执法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无码检查的,可以通过浙江省司法厅线索征集邮箱或者登录“浙里办”、浙江省企业之家网进入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反映直通车等渠道提交有关问题线索。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倡“互动治理”理念。一方面,企业要加 强内部治理,做到守法经营。另一方面,如果在经营过程中碰上 难题,企业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民呼我为”还有“浙里办”等多种渠道,向执法部门提出指导服务需求,而且还能自己预约时间。 执法部门收到申请后就会组建专业团队,给企业来一场全方位“体检”和贴心服务,帮助企业排查防范风险,识别纠正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形,让企业安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