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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证明事项清单目录

发布时间:2025-07-16 15:02

信息来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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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保留证明材料清单(2020版)

 

序号

审批服

务部门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证明材料名称

出具证明单位

1

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公司章程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验资机构

2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有资质的验资机构

3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

4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加盖单位公章);

有资质的验资机构

5

异地死亡人员运回原籍火化的审批

死者生前居住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死者生前居住地民政部门

 

 

附件2

取消证明材料清单(2020版)

 

序号

审批服

务部门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证明材料名称

出具证明单位

取消方式

备注

1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银行

直接取消


2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登记代码证复印件;2.新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主管部门、编制人数、单位性质、经费来源变更:有关部门批复的变更文件复印件;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编委办、市场监管部门、银行等有关部门

直接取消


3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遇核准支付

确定继承权的公安机关及乡镇、村(居)委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公安部门及乡镇、村(居)委会

直接取消


4

参保人员死亡遗属供养资格确认

经乡政府确认的无经济收入证明

乡镇

直接取消


5

在校就读证明

教育部门

直接取消


6

 

失业登记

学历证明

教育部门

直接取消


7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市场监管部门

直接取消


8

退出现役证件或民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民政部门

直接取消


9

释放证明书

司法部门

直接取消


10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公安部门

直接取消


11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企业重点证明(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认定证明)

经信部门

直接取消


12

临时生活补贴申领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且与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

公安部门

直接取消


13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许可

出具因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改变的有效证明

市场监管部门

直接取消


14

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人员待遇核准支付

确定继承权的公安机关及乡镇、村(居)委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公安部门及乡镇、村(居)委会

直接取消


15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户籍证明

公安部门

直接取消


16

失业保险关系接续

户籍证明

公安部门

直接取消


 

 

附件3

不需提交证明清单(2020版)

 

序号

审批服

务部门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证明材料名称

出具证明单位

取消方式

备注

1

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公安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遇核准支付

死亡人员死亡证明

民政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3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登记

人事或组织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组织、人社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4

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缴费证明

税务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5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

死亡人员死亡证明

民政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6

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人员待遇核准支付

死亡人员死亡证明

民政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7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核准支付

死亡证明

民政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8

生育补助金核准支付

出生医学证明

医院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9

生育登记服务卡

卫健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10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异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异地人社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11

稳定岗位补贴申领

上年度死亡人数

民政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12

自主创业登记

居住证

公安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13

灵活就业登记

居住证

公安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14

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

学历证明

教育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15

外地调入人员中初级评审类专技资格证书换发

学历证明

教育部门

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无法获取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16

门牌编制

房产权属证明

不动产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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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验资报告

银行

数据共享


18

社会团体成立许可

验资报告

银行

数据共享


19

基金会设立登记

验资证明

银行

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