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核定菜园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试行价格的通知》(嵊发改价格【2024】7号)文件规定,我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核定如下:
一、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核定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
(一)按年度用气量为计算周期,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阶梯用气量为324立方米(含) 以下,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含税,下同);第二阶梯用气量在 324-1800立方米(含)之间,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0元;第三阶梯用气量为1800 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50元。
(二)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价资〔2014〕94号)精神,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即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25元。
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销售价格暂定为每立方米5.00元,试行价格期间暂不实行上下游联动机制。
三、本通知核定的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试行价格,待符合成本监审要求后,予以核定正式价格。
附件:菜园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试行)价格表
菜园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试行)价格表
居民 气价 |
阶梯 | 户年用气量 (立方米) | 含税价格 (元/立方米) |
一 | 0-324(含) | 2.95 |
二 | 324-1800(含) | 3.50 |
三 | 1800 以上 | 4.50 |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 3.25 |
非居民气价 | 5.00 |
备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场所、 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