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洋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0万以下实事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库发包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5X7/2025-33671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洋山镇 |
生成日期 | 2025-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5X7/2025-33671
洋山镇
2025-07-2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23 09:1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洋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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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和《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文件规定,对我镇项目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变化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进行废止并公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
(三)《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
三、主要内容
《洋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万以下实事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库发包管理的意见(试行)》(洋政发〔2022〕1号)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目前项目管理情况,因此,决定从2025年7月18日起对上述文件予以废止。
四、适用对象
洋山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的工程
五、实施时间
《洋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自2025年7月18日起实施。
解读机关: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邵扬
联系电话:1395720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