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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108号

发布时间:2025-07-25 16:22

信息来源:登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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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08

浙(2019)嵊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276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泗县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922100201GB00052F00010139

嵊泗县菜园镇怡贝湾海景度假村A区3幢311室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