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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5-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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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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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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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嵊泗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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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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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做好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必要性

为积极落实国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导向,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我县商品住房库存商品房去化。

二、《通知》起草和审查过程

5月初着手起草《通知》,于5月10日完成《通知》初稿;5月12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共征求单位8家,其中8家单位无意见;于5月21日-5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书面反馈意见0条;5月28日送局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通知(送审稿)》。

三、《通知》的主要工作思路

《通知》主要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开展购房补贴”相关规定,同时借鉴近年来省内其他地市的工作经验,结合舟山市2023年度购房补贴工作方法进行拟订。《通知》重点明确了购房补贴的范围、流程等。

四、关于《通知》主要内容的说明

《通知》共分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消费补贴具体规定、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具体规定、购房补贴时限及申请流程、其他事项等四部分,分别对购房区域范围、享受购房补贴的条件、购房时间的认定、购房补贴的标准、购房套数的认定、不享受补贴的情形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现就拟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消费补贴具体规定。2025年61日至2025年12月31期间,在嵊泗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含法拍)的按产权面积段给予不同标准的购房消费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按已缴契税100%标准给予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按已缴契税80%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3万元。购房时间认定为须在202561日至202512月31日期间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法拍。

(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具体规定。2025年61日至2025年12月31期间,在嵊泗县范围内,嵊泗户籍同一对夫妻在2013年11月19日(含)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享受购房补贴,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5万元/套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套的购房补贴。购房时间认定为须在202561日至202512月31日期间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法拍。

(三)购房补贴时限及申请流程。购房人申请购房消费补贴,须在所购住宅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起90天内,购房人本人凭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不动产权证、银行储蓄卡、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县住建局窗口提出购房消费补贴申请,并填写《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申领申请表》;购房家庭申请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若所购住宅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晚于2026年6月30日,则与申请购房消费补贴期限一致),购房家庭凭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不动产权证、银行储蓄卡等相关资料向县住建局窗口提出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并填写《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领申请表》。购房人(家庭)提供的相关资料符合补贴条件的,县住建局出具审核意见并给予补贴。

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叶童

联系电话:0580-559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