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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结果公告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11 10:30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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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嵊泗县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2月9日,对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花鸟乡”)、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嵊泗县洋山锦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山锦港公司”)、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自来水公司”)、嵊泗县美丽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美投公司”)投资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共抽查项目11个,9个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2个为政府投资项目,涉及6个项目单位投资金额9003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实施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工程投资总体可控,工程招投标程序较为规范,符合公开招标要求和流程。但本次调查也发现,项目前期谋划及决策审批、招投标及工程发包、合同管理及履约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项目前期谋划及决策审批方面
9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审批程序,以政府会议研究决策纪要代替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审批意见;4个项目以暂列金为限额转嫁合同价调增风险。
(二)招投标及工程发包方面
1个项目违反批复及核准意见,采用简易邀请招标且邀请对象不合规;2个项目未合理确定编制招标文件时间,影响投标人投标;4个30万元以上非必招服务类项目直接发包。
(三)合同管理及履约方面
2个项目违规免除或未及时追究工程延期违约责任;1个项目重复签订测绘合同且多付测绘费用;1个项目违反合同约定结算监理服务费且存在超额支付风险;1个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标后监管失控,人员到位考核记录不真实;3个项目超额支付工程款。
(四)工程变更、签证、结算及概算执行方面
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结算设计变更增加费用,导致多结工程款项;1个项目工程变更程序执行不严导致后期结算争议,严重影响结算进度。
(五)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方面
1个项目以次充好,监理、代建单位监管不严,后期大量返工整改影响工期;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存在工程延期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对照问题逐条梳理,落实整改措施,7项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9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仍在整改中。
上述尚在整改中的事项,我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适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