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762/2025-3379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黄龙乡 |
生成日期 | 2025-0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762/2025-33797
黄龙乡
2025-08-1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14 10:2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黄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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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的必要性和背景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一次体检和瘦身,废止不符合现实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执法部门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我乡截至2025年7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二、清理方式
(一)确定清理范围。对截至2025年7月期间我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对发文目录和文件内容的梳理,共计涉及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落实工作职责。明确由乡办公室负责本次清理工作,同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由各具体责任科室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修改的建议及理由。
(三)意见征求情况。2025年7月29日至8月11日,按规定将清理结果公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向各村、机关各办(中心)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三、清理结果
对黄龙乡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拟决定废止失效3件、需修改0件、保留有效2件。
解读机关:黄龙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褚煦
联系方式:0580-58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