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1818/2025-34006
县审计局
结果公告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15 08:34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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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中共嵊泗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嵊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嵊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24日至4月3日,对叶维杰同志担任嵊泗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残联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团体和全县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代表全县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内设办公室、康复部等2个机构,下设嵊泗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和康复指导中心等1个非独立核算的股级事业单位。截至2025年2月末,县残联参公在编6名,下属事业在编3名。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叶维杰同志任职期间,进一步拓展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实施残疾人意外伤害“循环保”。新建乡镇“残疾人之家”5家,实现全县乡镇“残疾人之家”全覆盖。推进洋山镇和菜园镇“残疾人之家”星级提升建设,完成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21处。任期内对56户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44户家庭实施“净居亮居”工程,开展无障碍观影、宣传教育、残疾人慰问等系列活动。但在残疾人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成人康复救助审核、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等方面尚存在问题和不足,需改进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2022年至2024年存在残疾人新增就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等7项任务指标未完成。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成人康复救助审核不严谨,未剔除不属于救助范围的治疗费用,直接将医疗发票上的总费用作为补助依据。
(三)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执行和效果方面。存在决策程序不完整、决策酝酿不充分,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部分大额支出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违反党组议定发包方式,明招暗定设计中标单位等问题。
(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存在未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决定,违规签订补充协议,造成损失浪费;2个服务项目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县残联对2025年残疾人工作各项任务指标进行详细梳理、细化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成立嵊泗县残联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条例学习。严格落实《嵊泗县残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杜绝“一言堂”和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已收回损失浪费资金23.78万元,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目前,7项残疾人工作任务指标未完成、成人康复救助审核不严谨、2个服务项目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等3项分阶段整改问题仍在整改中。
上述尚在整改中的事项,我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适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