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中柱山危化品码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嵊泗县中柱山危化品码头建设工程位于嵊泗县泗礁岛西南小中柱山西侧水域,新建500总吨级危化品码头1座(泊位1个)及其配套设施,承担嵊泗县民生包装危险品接卸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82GupftIn0_DRxOh-3sbg?pwd=hx36
纸质在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处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嵊泗县交通运输局;车先生13587085858;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26号
(2)编制单位:浙江海大海洋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王工 0580-8802152
(3)审批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0580-203782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5日)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