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922087361633E/2025-34095 | ||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县卫健局 | |
| 生成日期 | 1756449935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87361633E/2025-34095
卫生
县卫健局
2025-08-27
嵊卫健〔2025〕52号
LSSD67-2025-00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5-08-29 14:45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访问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对我局2024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失效0件、需修改0件、保留有效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嵊卫健〔2022〕40号 |
2 | 嵊卫健〔2023〕49号 | |
3 | 嵊卫健〔2023〕50号 | |
4 |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嵊泗县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嵊卫健〔2024〕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