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关于五龙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6号议案的答复
陆水珠等代表:
你们在五龙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建设边礁村朝阳南路路灯照明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路灯等基础设施的配置到位与否事关群众日常生活和出行安全需要,也是体现一个地方执政服务理念是否到位,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体现。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路灯安装项目资金。通过县农业农村局花园示范村庄建设,筹措项目资金12万元;二是科学规划与现场踏勘。5月份联合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对该路段施工条件进行现场踏勘,确定路灯安装点位15盏,并对具体施工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有序推进工程建设。目前,该路段路灯照明工程已于今年6月正式启动施工。各项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预计将于今年8月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解决代表提出的路灯照明需求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乡人民政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议案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全乡的发展贡献力量。
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茂波,联系电话:663554)
五政议字〔2025〕7号 关于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6号议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