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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嵊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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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泽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2 11:22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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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政干〔2025〕5号 


县政府决定:

王泽君同志任县行政复议局局长;

吴松勇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长级),免去其县政府驻沪工作部主任职务;

傅培琳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龚洪林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行政复议局局长职务;

应梁艳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毛军海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叶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旭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郑嵊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海防缉私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黄雷同志任县公安局海防管理大队大队长;

林爱波同志任县公安局海防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毛纪海同志任县公安局菜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卢委红同志任县公安局菜园派出所副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吕笛雷同志任县公安局嵊山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唐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洋山派出所所长;

顾家承同志任县公安局枸杞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金燕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郑嫦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冬同志任县盛丰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审计师;

免去韩娜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乌海鸣同志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元龙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怡勇同志的县公安局海防缉私大队大队长职务。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嵊政干〔202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