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MB16466125/2026-1010640799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17859151444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MB16466125/2026-1010640799

  •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8-03

  • 文号:

    嵊政发〔2026〕7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县财政局(县国资办)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5 15:32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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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县属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权县财政局(县国资办)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浙江洋山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舟山市兴嵊资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由嵊泗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政发〔2026〕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