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165J/2025-101042044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1762506522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165J/2025-101042044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5-11-07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文字解读|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07 17:08

信息来源: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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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夯实全县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基础,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控,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富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拟定《嵊泗县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的决定》(浙人大常〔2024〕18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建城发〔2021〕38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瓶装燃气统一配送补助办法的通知》(舟政办发〔2025〕2号)、《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舟城管〔2024〕16号)、《关于印发舟山市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城运安专办〔2024〕2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具体如下:

1.工作目标:实现全域统一配送,全力确保燃气的储存、充装、配送和终端用户检查等环节安全可控,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2.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完善全域同价制度,依据《嵊泗县瓶装燃气价格全域同价建议方案》,落实补贴措施,实现瓶装燃气气价县内全域统一。二是加快推进站点布局改造,配套储配站2个,升级改造供应站5个,设立偏远小岛便民服务点2个。本次瓶装燃气统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总计投入约15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与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三是落实配送车辆选型采购,由企业采购配送车辆,完善车辆档案资料,规范配置检漏和消防等装备。四是推进配送人员招录培训排摸全县配送所需工作人员28人。配送人员工资参考市级10万/年/人,由乡镇政府承担40%。五是规范配送费用收取标准,居民用户配送实行免费配送,多层住宅收取楼层搬运费,2楼及以上建议按1.5元/层/瓶收取,10元封顶;须爬山或远距离人工搬运等特殊情况,参照1.5元/层/瓶收取,10元封顶。非居民用户配送商业、企事业单位用户统一由配送服务人员将瓶装燃气配送到户,建议收取配送费10元/瓶;渔业用户统一由配送服务人员将瓶装燃气配送到指定码头,建议收取配送费10元/瓶。六是提升配送安检服务水平,明确配送上门流程,统一配送服装,实行亮证入户;规范气瓶拆装,落实检漏程序;严格执行随瓶安检制度。

3.实施步骤:启动部署阶段、过渡实施阶段、巩固提升阶段三个阶段。

4.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的监督管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使用瓶装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县公安局,负责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车辆的通行秩序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瓶装燃气道路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负责瓶装燃气水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经费保障,及时拨付瓶装燃气配送的补贴资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瓶装燃气气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瓶装燃气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县海洋经济发展局,负责渔业船舶的瓶装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县发展改革、资源规划、应急管理、海事、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瓶装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工作;瓶装燃气企业,落实配送人员招录及配送车辆采购,做好规范配送服务。

5.保障措施:各单位及燃气企业要强化组织保障与多方联动,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通过多渠道宣传提升用户知晓率,争取支持配合,防范集中信访及舆情风险。各乡镇指导企业落实规模化配送、标准化管理要求。燃气企业不得借统一配送名义转嫁成本,加重居民用气负担。

6.施行日期:《方案》属于出台后确需立即执行的情形,故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咨询单位: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人:钱晨        

咨询电话:0580-559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