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41F/2025-1010450630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嵊山镇 |
| 生成日期 | 17665453680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41F/2025-1010450630
民政、扶贫、救灾
嵊山镇
2025-12-2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12-24 11:02
信息来源:嵊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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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嵊泗县嵊山镇竹山公墓的规范化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巩固嵊山镇殡葬改革工作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制定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嵊泗县公墓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等文件为主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4个章节16个条款组成。
第一章节4个条款。主要阐述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定义、适用范围、责任主体等基本内容,旨在规范嵊泗县嵊山镇竹山公墓的管理,以保护资源和环境、维护群众权益。该公墓是为本镇户籍村民提供服务的公益性墓地,已于2020年闭园,其所有区域和设施均适用本办法,并由嵊山镇人民政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章节2个条款。主要阐述墓穴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所有已售墓穴仅限购墓者自用,严禁私下转让或买卖;村民安葬骨灰前,须经镇政府核对火化证明与购墓证明,信息一致方可安葬。
第三章节7个条款。主要阐述坟墓修缮、墓区环境卫生管理、园区巡查,责任单位职责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嵊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墓的日常维护,包括预留专项维护经费、管理公共区域环境与安全、建立管理台账和安全巡查制度。同时,规定一般不得修缮坟墓,鼓励改造生态墓,并明确了因不可抗力或家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公墓不承担责任,且禁止在墓区内进行违规扩建、焚烧祭祀用品等行为
第四章节3个条款。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执行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上级法规政策为准。本办法解释权为嵊山镇人民政府。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80-559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