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02Q/2026-101067822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生成日期 178937224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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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02643202Q/2026-1010678227

  • 主题分类:

    渔业

  • 发布机构: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 成文日期: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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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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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关于《推广应用新型船用节能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14 15:50

信息来源: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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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配套任务的通知》(浙海经规发〔2026〕3号)要求,为改善渔民海上生活环境、提升渔船本质安全、减少传统煤气灶明火作业安全隐患,制定本通知。

二、适用范围

嵊泗籍24米以上已纳入国家渔船“双控”管理的国内海洋渔船(单锚张纲张网渔船不享受),空间、供电条件须满足安装要求。计划推广100台(菜园24、嵊山15、洋山16、五龙17、黄龙20、枸杞8,允许乡镇协商调整)。

三、主要内容

(一)参数要求

电力供能,红外线加热,防干烧、高温自动保护。至少两眼灶,每眼功率≥2.5千瓦,有火力调节。灶台表面304及以上不锈钢,有固定装置应对海上颠簸。

(二)补助标准

每套补助造价的30%,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实施流程

申报→公示→备案(截至2026年12月31日)→安装→验收(2027年9月1日前交材料)→评审拨付。

(四)资金监管

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或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收回补助并取消申请资格。

解读机关: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解读人:方远浩;咨询电话:15257079413(座机:0580-508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