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9220873643838/2026-1010633384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17852276301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873643838/2026-1010633384
其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7-28 16:33
信息来源:县市监局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迭代升级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红黑榜管理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制度的正向激励与反向震慑作用,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嵊泗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红黑榜管理制度》。现将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前期我县已实施食品行业红黑榜管理制度,在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引导行业自律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适应监管新形势、新要求,破解原有制度中分级颗粒度不足、奖惩匹配度不够等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在总结前期实施经验、结合本县监管实际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评定标准、优化星级管理、强化奖惩约束,推动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监管效能持续提升。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或持有小餐饮、小食杂、小作坊、食品摊贩登记证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现持证食品经营主体全覆盖。
(二)评定原则
红黑榜评定及管理严格遵循依法、客观、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度同时明确,行政处罚决定已生效,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间,不影响黑榜的公示和管理,保障制度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三)评定标准与等级划分
制度设置三维评价体系,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不同维度采用差异化计分规则:
食品安全维度(正向得分,满分100分)
涵盖资质与主体责任、场所与设施卫生、加工经营过程管控、食品原料与产品质量、从业人员管理五大类别,覆盖食品安全全流程核心环节,是评价的基础分值项。对经营业态不适用的项目,按适用项得分率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食品安全最终得分=(适用项实际得分÷适用项满分)×100。
诚信经营维度(倒扣分制)
围绕明码标价、计量准确、禁止虚假宣传三大类设置对应指标,符合要求不扣分,违反规定按对应分值扣除,重点整治价格欺诈、计量作弊、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文明经营维度(倒扣分制)
围绕服务态度、消费纠纷处理、杜绝非法拉客、禁止商业贿赂等设置指标,符合要求不扣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净化行业经营风气。
主体最终评价得分=食品安全最终得分-诚信经营扣分值-文明经营扣分值。
等级划分规则
红榜单位:同时满足正常经营满3个月以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行政处罚整改期,且评价得分≥90 分的主体。
红榜实行星级递进制度,设红一星、红二星、红三星三个等级(红三星为最高等级),每年复核一次:
红一星:首次获评红榜的经营主体;本制度实施前已获评原制度红榜的主体,经属地分局复核通过后,直接对应红一星等级,原获评年限可累计计入星级评定年限。
红二星:首次获评后第二年红榜资格复核通过;
红三星:第三年及以上复核通过,且在行业内具有突出示范引领作用。
黑榜单位: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生产经营主体。
(四)信息发布流程
红黑榜评定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公开规范:
采集初评:由泗礁分局、洋山分局、马鞍列岛分局负责监管信息采集与初步评定;
层级审批:经食品监管科牵头初审后,逐级提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统一发布: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原则上每月至少发布1期。公示内容包含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相关监管信息等。
(五)分级管理措施
1. 红榜分级激励
红榜单位将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对应星级的红榜标志(有效期1年,复核通过后续挂),并享受差异化激励政策:
红一星: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超过1次;支持打造示范经营户;优先参与县级食品行业培训、交流活动。
红二星: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超过1次;支持打造示范经营户;优先推荐参评县级食品行业评先评优(不涉及资金奖补);联合本地权威媒体小幅宣传,提升市场认可度。
红三星: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超过1次;支持打造示范经营户;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及以上食品行业评先评优(不涉及资金奖补);由嵊泗发布、掌上嵊泗等本地权威媒体重点宣传,开设专栏推广先进管理经验,树立行业标杆。
2.黑榜惩戒措施
黑榜单位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黑榜标志,基础悬挂期为7天(7天内完成整改也需挂满7天);7 天内整改到位并经属地分局验收合格的,公开整改后的信息;7天内未整改到位的,延长悬挂时间直至整改完毕。
同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
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频次;
属网络订餐单位的,将监管信息与风险等级抄告第三方平台,督促平台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1年内不得参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评先评优,不得作为示范创建推荐对象;
属团队餐接待单位的,通报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建议;
属校园配送、校园内食品经营等重点对象的,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提出风险管控建议;
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及时通报监管信息。
3. 红榜跌落叠加惩戒
红榜主体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分级惩戒:
情节未达黑榜标准的,立即摘牌、取消红榜激励资格;
情节符合黑榜标准的,取消红榜资格并执行黑榜管理措施,同时根据原红榜星级叠加惩处:
原红一星跌落黑榜:黑榜悬挂期延长至14天,摘除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红榜评定;
原红二星跌落黑榜:黑榜悬挂期延长至21天,摘除之日起 2 年内不得参与红榜评定;
原红三星跌落黑榜:黑榜悬挂期延长至30天,摘除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红榜评定,并由官方平台对跌落情况予以客观报道。
(六)异议处理与监督机制
1.异议救济渠道:任何个人和社会团体对红黑榜发布内容有异议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核查申请。食品监管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结果;确属错误、遗漏的,在原发布渠道及时更正并说明。
2.工作责任追究:负责红黑榜管理的工作人员若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主观失职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制度主要亮点
1.评价维度更全面
突破传统单一食品安全评价模式,同步纳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维度,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也聚焦消费维权、行业风气治理,适配我县食品行业多元监管需求。
2.分级管理更精细
红榜设置三星梯度,匹配差异化激励政策;黑榜设置基础惩戒与红榜跌落叠加惩戒,奖惩梯度清晰,既强化守信主体的获得感,也加大失信主体的约束力度。
3. 程序机制更规范
明确从信息采集、分级审核到统一发布的全流程规范,同步设置异议救济与工作追责机制,保障评定工作公开公正,提升制度公信力。
四、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26年7月24日发布之日起60日后正式实施,原《嵊泗县食品行业红黑榜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嵊市监〔2025〕33 号)同时废止。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周偲琪
联系方式:0580-559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