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922MB0943068N/2026-1010656360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生成日期 | 17872995559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MB0943068N/2026-1010656360
社会福利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08-1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8-21 16:05
信息来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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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我县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存在一定数量“老年父母长期照护重度残疾子女”的以老养残家庭。老年监护人自身身体机能衰退,无其他成年亲属分担照护责任,长期贴身照料重度残疾人,身心压力巨大。普遍存在的“父母不敢老、子女何处去”的生存焦虑。居家照护缺乏专业支撑,失能失智老人、重度残疾人居家风险突出,是我县残疾人共同富裕、养老助残融合发展的突出短板。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和浙江省残联印发《“老残共养”工作试点方案》(浙财社〔2025〕44号)文件为主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一是建设标准。依托养老机构设置嵌入式老残照护单元,按照市“老残一体”建设要求,不少于2间、6张床位,以双人间为主,配套无障碍通行、基础康复设施,适配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
二是准入规则。限定嵊泗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父母+一二级肢体/智力残疾子女,低保重度残疾人优先;明确传染性疾病、严重不稳定精神疾病不予接收。
三是分级收费减免。依据《嵊泗县康养中心失能失智对象集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嵊民养〔2022〕18号),分低保、低保边缘、普通家庭三档差异化减免床位费、护理费,大幅降低困难家庭经济负担。
四是补贴政策。经济困难入住老人护理补贴参照重度残疾人机构护理补贴上浮50%。
五是服务流程。统一申请—机构评估—县残联3个工作日复核—签约入住—动态退出标准化流程,建立一人一档照护档案。
六是长效保障。财政将单元改造、运营补助、人员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民社、残联联合开展日常监管、服务质量督查。
解读机关: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徐杰杰
联系方式:0580-559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