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MB1593389F/2025-1010407862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生成日期 17601430389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MB1593389F/2025-101040786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5-09-23

  • 文号:

    嵊委农办发〔2025〕9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中共嵊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嵊泗县青年入乡实践站点扶持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1 08:37

信息来源: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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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渔农业渔农村发展管理办公室:

为更好扶持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促进青年在乡村创业就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嵊泗县青年入乡实践站点扶持补助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嵊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泗县财政局

2025年9月23日

嵊泗县青年入乡实践站点扶持补助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要求,进一步支持青年入乡就业创业,实现人才、技术向乡村汇聚,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乡村全面振兴带来重要有生力量,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青年入乡实践站点(以下简称“站点”)建设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聚焦当地特色主导产业以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村生活性服务业等新业态,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良好的基础条件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并经省级验收通过。

三、补助标准

验收等次为合格的站点补助5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4万元、县财政资金1万元;验收等次为优秀的站点补助6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4万元、县财政资金2万元。

四、补助流程

补助流程为:1.经建设主体申请,乡镇检查后认为符合建设标准的,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相关材料;2.县级组织集中验收,符合建设标准的,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复核;3.市级复核,确定名单和等级;4.省级抽查核验,通过后下发补助资金。

五、资金使用范围

1.青年进站实习或就业期间的工资报酬;2.站点为招引青年进站所举办的活动经费;3.为在站青年开展的入职、岗位及技能等培训及学习交流活动支出;4.为周边农户提供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联农促富方面的支出。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站点建设和运行无关的支出。

六、有关要求

1.加强责任落实。建设主体负责梳理上报相关资料,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的,取消主体申请资格,并追缴补助资金;属地乡镇负责对申报主体材料进行核实、审核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材料的审核及拟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安排及具体分配。

2.加强宣传总结。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的重要性,做好政策的宣传及引导,及时做好工作的提炼和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