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33L/2026-1010511142 | ||
| 组配分类 | 乡镇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菜园镇 |
| 生成日期 | 1773802037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33L/2026-1010511142
综合政务
菜园镇
2026-03-1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18 10:47
信息来源:菜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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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办(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强化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质量,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菜园镇镇政府采购验收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岳志良 行政副镇长
方小道 村镇副镇长
副组长:高军波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费 鹏 村镇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
叶蕾红 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林志涛 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沈乾皓 村镇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戎 燕 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韩 玲 纪委副书记
验收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其中行政副镇长负责货物类及服务类的验收,村镇副镇长负责工程类的验收,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具体项目可根据采购类别、金额、专业需求临时调整。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范围内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货物、工程、服务)的履约验收组织实施工作。
2.对照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中标结果、技术参数等,开展现场查验、数量清点、质量检测、资料核对。
3.规范验收流程,做好验收记录、影像留存、资料归档。
4.集体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明确合格、整改、不合格结论。
5.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供应商限期整改并组织复验。
6.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对验收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工作纪律
1.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敷衍验收。
2.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
3.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谋取不正当利益。
4.未按规定开展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财政所一律不予支付资金。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菜园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