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初步核算,202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0%,分别高于全国(5.0%)、全省(5.5%)、全市(6.6%)2.0个、1.5个和0.4个百分点。
从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9.5亿元,增长3.8%,拉动经济增长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7.6亿元,增长6.1%,拉动经济增长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3.1亿元,增长9.2%,拉动经济增长4.6个百分点。
从主要行业拉力看,拉动全年GDP增长的前三位分别为营利性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9.4%,拉动GDP增长1.9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8%,拉动GDP增长1.1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0%,拉动GDP增长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