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27XK/2025-1010425794
县财政局
财政预决算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18 09:43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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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2024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7.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2.18亿元,专项债务5.3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为91%,处于安全警戒线以内。按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7.92亿元;马关围涂工程2.45亿元;土地储备2.50亿元;中心渔港(新港区)扩建及二期工程2.40亿元;中心农贸市场项目0.95亿元;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2.25亿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1.70亿元;全域旅游及特色小镇创建2.65亿元;海岛基础设施4.75亿元;其他美丽海岛建设8.51亿元;教育基础设施1.40亿元。
二、2025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5〕7号)等相关文件,核定我县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30亿元,专项债务2.93亿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5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通知》(浙财债〔2025〕3号)文件,明确我县2025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5.98亿元。
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6.23亿元。
1.其中新增一般债3.30亿元,主要是小洋山薄刀咀园区新建道路二期及基础配套工程4200万元、嵊泗县菜园镇马迹新村至小关岙公路新建工程3000万元、浙江舟山嵊泗徐公岛35KV输变电工程3000万元、沈家湾沿山公路建设工程2400万元、花鸟岛基础设施保障工程2100万元、原天成化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1800万元、洋山镇大梅山北路新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1500万元、薄刀咀电力开关站及配套绿化新建工程1500万元、2024年嵊泗县菜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00万元、嵊泗沈家湾接线公路改建工程1000万元等32个项目。
2.其中新增专项债2.93亿元,主要是嵊泗远东长滩公司南长涂3#、4#-1地块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7600万元、嵊泗县原马关机械厂土地收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1400万元、嵊泗县泗礁岛陆上客运中心工程3500万元、嵊泗县医康养联合体项目1800万元、嵊泗沈家湾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工程1400万元、嵊泗县中柱山危化品码头建设工程1200万元、支持PPP存量项目1.24亿元。
2025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为6.70亿元。
1.安排县级资金0.72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0.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安排0.30亿元。
2.安排再融资债券资金5.98亿元,其中3.78亿元用于置换2015年发行的到期一般债券,2.20亿元用于置换2022年发行的土储再融资债券。
预计至2025年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2.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5.06亿元,专项债务7.93亿元)。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债务管理实际,建议按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3.00亿元作为我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计划进行控制。2025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42.99亿元,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表一
嵊泗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 目 | 公 式 | 本地区 | 本级 | 下级 |
一、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 A=B+C | 37.49 | 37.49 | 0.00 |
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 B | 32.19 | 32.19 | 0.00 |
专项债务限额 | C | 5.30 | 5.30 | 0.00 |
二、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 D=E+F | 6.23 | 6.23 | 0.00 |
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 E | 3.30 | 3.30 | 0.00 |
专项债务限额 | F | 2.93 | 2.93 | 0.00 |
附:提前下达的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 G=H+I | 0.00 | 0.00 | 0.00 |
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 H | 0.00 | 0.00 | 0.00 |
专项债务限额 | I | 0.00 | 0.00 | 0.00 |
三、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 J=K+L | 43.00 | 43.00 | 0.00 |
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 K | 35.07 | 35.07 | 0.00 |
专项债务限额 | L | 7.93 | 7.93 | 0.00 |
注:本表反映本地区及本级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后二十日内公开。
表二
嵊泗县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资金安排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债券性质 | 项目类型 | 安排债券规模 |
1 | 一般债券 | 市政建设 | 0.75 |
2 | 一般债券 | 农林水利建设 | 0.47 |
3 | 一般债券 |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 0.32 |
4 | 一般债券 | 公路 | 0.84 |
5 | 一般债券 | 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城市更新 | 0.08 |
6 | 一般债券 | 医疗卫生 | 0.04 |
7 | 一般债券 | 社会保障 | 0.04 |
8 | 一般债券 | 能源基础设施 | 0.15 |
9 | 一般债券 | 水运基础设施 | 0.11 |
10 | 一般债券 | 其他 | 0.50 |
11 | 专项债券 | 土地储备 | 0.90 |
12 | 专项债券 | 市政建设 | 0.49 |
13 | 专项债券 | 社会保障 | 0.18 |
14 | 专项债券 | 水运基础设施 | 0.12 |
15 | 专项债券 | PPP项目 | 1.24 |
注:本表反映本级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后二十日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