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嵊泗县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意见结果的反馈
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3日期间,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关于废止<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嵊泗县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