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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1774946657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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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3-26

  • 文号:

    嵊政发〔2026〕3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00-2026-00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 16:44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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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已经县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有效承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6〕6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舟政发〔2026〕2号),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向新向好,制定以下政策。

一、打造海洋科技创新发展海岛县(由县科创中心牵头)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全县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0.4%。县财政预算安排3347万元。

(一)支持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六大产业,组织实施2项以上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项目,企业主导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每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二)支持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对经市级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研发平台、产业创新中心等重点创新平台最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资金补助。研究出台海洋测试、铁矿石检测等重点领域支持政策。鼓励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支持企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实施《推进质量建设与品牌创建实施办法》,对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质押融资等给予支持。

(三)统筹建设算力数据模型基础性工程。持续谋划海底数据中心等算力节点布局,加快小洋山数智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稳步扩大算力供给规模。积极向上争取人工智能券等专项资金支持。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加强人工智能与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相结合。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领域的落地应用。

(四)激励多元主体加大研发投入。研究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设立民办非科研机构,根据建设情况给予支持。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给予支持。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围绕全县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县级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优化基金运作机制,强化资本协同合作,扶持推动产业发展和升级,重点投向早期、小微、人才及科技类项目,发展耐心资本。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落实“浙科联合贷”专属融资服务政策。

(六)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推行人才流动共享政策,推进人才“校企双聘”,聘任“科技副总”。持续深化“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机制,加强人才自主认定指导,确保认定精准、保障到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申报“海纳计划”、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等人才项目10个以上。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县经信局牵头)

全力推进海洋特色制造业发展,重点聚焦薄刀咀片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县财政预算安排4146万元。

(七)推进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培育发展。支持产业链标志性项目建设,对有助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强链补链、夯实产业基础、增强产业链韧性、实现进口替代以及推动“三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规模化生产的新落地制造业项目给予支持。聚焦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水产品精深加工等方向,中部建设水产冷藏冷链物流项目,东部推进贻贝全产业链发展,西部以海上风电、LNG、储能、算力为核心,加速打造县域清洁能源与制造产业链。

(八)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全年实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2项,累计完成设备更新10台(套)。发挥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聚焦工信领域设备投资、企业主体培育、创新能力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推动传统产业创新升级。

(九)支持企业加快实数融合。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规上企业数字化1.0改造全覆盖,同步推动企业向2.0阶段迭代升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鼓励工业企业与科研机构、组织共同开展合作,对建设“人工智能+制造业”创新示范应用场景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奖励。

(十)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减负降本政策兑现落实。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分层梯度培育模式,全年新培育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企业8家。围绕海岛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工程师队伍,组织企业申报2026年海洋卓越工程师。

三、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转型升级(由县发改局牵头)

全面构建服务业重点产业体系,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县级财政预算安排7625万元。

(十一)激发海岛消费新动能。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持续加大促消费政策支持。开展部门联动发放消费券,推动商品消费与文旅、体育、养老等服务消费融合发展,全年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4场以上。精准拓展上海市场,推出双城惠游礼包等系列惠游政策。优化“海岛民宿学院”运行机制,深化民宿“扩中提低”行动。配套制定《关于促进婚旅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推动“爱情岛”全产业链开发。举办“东海杯”帆船赛、徒步大会、环岛自行车赛等具有海岛特色的品牌赛事,进一步完善海钓产业配套支持政策。

(十二)用足国家政策强化金融支撑。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国家明确的支持范围内,重点支持促进优质供给、推进绿色生产的优质消费产品,推动家电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民营等重点领域与地方特色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入境旅游创新发展先行试点。

(十三)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兴增长点。开展市场主体双倍增攻坚行动,大力发展大数据及软件服务企业,重点培育铁矿石检测、冷链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探索海洋探测、海试保障等高技术服务业。积极推动计量和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

(十四)做强市场主体与产业平台。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影响力和号召力,鼓励企业拓展业务版图。推动嵊泗冷链物流园区、水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打造具有海岛特色的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平台。积极探索“电商+海岛特色产品”融合发展路径,培育1家市级精品电商共富工坊,开展电商技能专题培训,持续赋能电商产业提质增效。积极推动文化“新三样”出海,打造花鸟网络文学空间,谋划建立海岛网剧拍摄地和海岛网游孵化地。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工程,统筹推进硬件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能级提升,持续增强港口核心竞争力。全年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1.23亿吨,江海联运量达到400万吨,完成水运投资30亿元,完成综合交通投资1.83亿元以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4819万元。

(十五)深化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推动舟山港域嵊泗片区铁矿石吞吐量突破6500万吨。全面建成中柱山危化品码头工程,提升县域危化品运输保障能力。协同推进小洋山集装箱物流立体库项目建设,提升集装箱通过能力。推动申港石油15万吨码头升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十六)提升航运核心能级。实施新一轮航运业提升计划,集成奖补政策,支持航运企业发展,培育优质航运企业2家。推动港口绿色发展,新建2套高压港口岸电设施,实现万吨级泊位岸电覆盖率100%。支持船舶绿色智能化发展,鼓励企业新建绿色动力船舶,有序拆解淘汰老旧船舶。

(十七)统筹民用航空、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协调发展。鼓励推进公共无人机起降场建设。统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建设,完成低空飞服中心主体建设。统筹用好省级通用航空专项资金,结合通用机场建设、短途运输航线飞行架次和飞行时长等因素,给予补助。对新开辟短途航线适当给予运营补贴。常态化运营无人机物流航线1—2条,对运营无人机物流航线的企业给予补助。

(十八)推进海事服务产业升级。支持保税船用燃料加注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船燃加注给予专项奖励,拓展LNG加注业务。完善船舶服务生态,拓展船舶维修、物资供应等配套服务,提升海事服务产业规模。

(十九)推进多式联运。支持江海联运模式发展,大力推动江海直达船队建设,积极引导航运企业更新与购置江海直达船型等符合绿色、智能标准的江海联运船舶,加速企业船队升级,力争实现江海直达运力的规模突破,全年新增纯电江海直达集装箱船2艘。主动对接上港集团等核心货主单位,深化战略协作。依托嵊泗马迹山港区、国储基地等核心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在航线布局、空箱调配和货量倾斜方面的支持,着力构建“船港货”高效衔接的协作平台,稳固并不断扩大江海联运业务规模,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江海联运体系。

(二十)优化海港口岸营商环境。配合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港口岸电奖补惠企政策。持续推广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简化口岸审批流程。根据舟山市级“智慧化一站式口岸监管平台”迭代升级实际应用情况,将该平台在嵊泗县域进行推广应用。通过探索铁矿石无人机送样、实验室自动化检测等模式创新,拓展铁矿智慧监管链条,提升通关效率。

(二十一)持续实施交通惠民政策。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农村公路3公里、养护8.15公里。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1条,持续提升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县到村一日达”覆盖水平。开通预约响应公交线路2条,持续推动城乡公交预约响应服务扩面。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县经信局牵头)

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新高地,稳住外贸基本盘,力争外贸出口增长4%、实际使用外资3500万美元以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2510万元。

(二十二)提升开放平台能级。持续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支持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及贸易发展。支持产业基金、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力争实现大宗商品贸易额200亿元。

(二十三)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深入推进“百企百展”拓市场增订单行动,组织不少于2个团组参展拓展市场。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大国内贸易险推广应用。支持举办国际贸易对接活动。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对企业新增订单预付款保函给予支持。加大对服务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省级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的补助。加大贸易摩擦应对力度。

(二十四)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嵊泗县关于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高质量建设电商平台,推动“直播+平台+电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支持电商产业发展,在供应链建设、人才引育、传统企业转型、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

(二十五)强化双向投资合作。实施新一轮外资招引激励政策,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进口设备免税等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发展,对推动产业链内外协同、带动中间品出口成效显著的对外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不超过保费和前期咨询费用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予以支持。落实市商务局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支持常态化开展服务及国际对接活动。扩大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县发改局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8个省“千项万亿”工程和22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96.3亿元以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64350万元。

(二十六)加力产业投资。立足嵊泗海岛资源禀赋,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提能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加强海洋经济、清洁能源及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谋划招引,以产业项目的增量稳投资、优结构。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千项万亿”工程按时开工纳统。

(二十七)促进民间投资。迭代实施“民营经济32条”适配县域举措。更大力度拓宽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海洋项目投资建设路径。定期梳理并推出“三张清单项目”。加大工业用地和新增耗能等要素供给对民间投资项目支持力度。

(二十八)强化要素供给。进一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机制改革,结合海岛实际持续迭代“一项目一要素服务保障清单”,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多途径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亩、用林指标60亩以上,确保县内项目用地用林应保尽保。保障供应建设用地150亩、用海350亩。全年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8.2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6万方以上,实现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海上风电项目进度,推进1万千瓦新型储能建设。积极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

(二十九)强化投融资改革供给。用好专项债“自审自发”机制,提升项目效能。深化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守牢风险底线。合规加大海岛闲置国有资产、渔港设施等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持续做好“两重”“两新”、专项债等项目谋划储备和对接争取工作,力争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份额比重稳中有升。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深入实施以“千万工程”为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程,力争全县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大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稳定在1.5以内。县级财政预算安排60874万元。

(三十)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深化农业“双强”行动,打造洋山镇绿鳍马面鲀现代设施渔业基地。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推进海岛设施农业提质增效,持续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作用,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实施链主企业补链强链行动,围绕“一颗贝”等核心产业制定“一链一策”方案。聚焦贻贝养殖机械化升级、加工物流优化等关键环节集中发力,构建“育苗—养殖—加工—高值利用—品牌营销”一体化体系。深化“地理标志+”多元推广场景建设,推广贻贝自动包苗机应用。贻贝全产业链年产值15亿元以上。

(三十一)激发强村富民发展活力。创新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力争全县经营性收入8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62%。稳妥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渔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行动,新增盘活闲置农房105套。开展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专项行动,持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施渔农民提低促富行动,深化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工作机制,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带动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业增收,持续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救助。

(三十二)打造美丽海岛和美乡村。深入实施“四大整治”行动,完成农房改造65栋、管线序化村5个、村道提升村6个、农田整治村4个。全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完成美丽乡村带1条、海上同舟共富带1条,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90%。以花鸟、金平、黄沙3个省级重点村为支点,深化“多岛联动、陆海统筹、强村带弱村”模式,最大化释放“爱屿天涯”省级农综改试点、金平渔港经济片区组团专项政策牵引效应。扎实推进片区组团三年行动,辐射带动22个周边村协同发展。深化“福如东海”片区组团方案,争取省级资金政策支持。

(三十三)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工程。强化青年入乡“引育用留”全链政策供给,研究制定推动“数字游民”聚集发展专项激励政策,完善“数字游民”“青年给小岛的100个提案”等平台,提升青年入乡实践站、“没有围墙的创业园”等建设,新建青年入乡实践站点2个,提供就业或实习岗位6个以上。充分用好市“青年入乡创业基金”政策,深化农创客培育机制,培育引进乡村运营人才、返岛入乡青年等群体上岛进村发展,新培育“新农人”685名、农创客12名。

(三十四)促进县域发展轴建设。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实施“强城”“兴村”“融合”项目20个以上,年度计划投资19亿元以上。聚焦“渔获交易地、渔船补给地、渔民休闲地”三个地目标,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坚持强城兴村融合发展,推动政策性银行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和服务城镇化建设力度,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做实“小岛迁、大岛建”后半篇文章,持续引导外岛群众向县城集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5%。高效承接省市山区海岛县帮扶团组结对工作,精准链接各类帮扶资源,提升资源配置效能。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县民社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8437万元。

(三十五)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深入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技能培训800人次以上。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贯彻落实舟山市城乡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探索建立适应海岛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重点群体就业帮扶520人以上,扎实推进我县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

(三十六)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地,实施育儿补贴制度。通过发放托育消费券等方式,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增强托育综合服务能力,落实监管、示范、指导、培训等功能,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和行业指导管理。强化医育结合,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加强特殊儿童托育保障,推动开展困境婴幼儿“免费托育”及发育迟缓婴幼儿“融合托育”等服务。落地实施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扩大生育保障支付范围,进一步提高生育全周期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生育负担。

(三十七)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深入推进县域内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全力做好中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确保普通高中“愿读尽读”,构建“初高分层、普职融通、科创特色”的学生多元发展通道。深化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完善普惠性托育教育供给机制,打造“嵊心托”服务品牌。稳步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加强管理干部、骨干教师、青年教师“三支队伍”建设。优化完善教育资源整合和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实施校舍维修、运动场馆升级、校园绿化美化等校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三十八)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套(间)以上。滚动完成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完成农房改造65栋。

(三十九)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构建“政府保基本+市场供个性”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持续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开展养老机构“开门办院”试点,构建“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服务链条。持续建强养老服务队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6人。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

(四十)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三三”医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实施“山海”协作和中医药“百科帮扶”工程,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合作,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拓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和医共体三年人才培养计划。落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任务,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推广普及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深化“固定+流动+互联网+AI”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四十一)支持推进“弱有众扶”。落实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按省要求提高低保标准。社会救助监测比例保持6%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2000户次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群帮惠”帮扶困难群体达到200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20人,康复辅具适配151人,开展红十字会公益项目1个。

(四十二)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展《“十五五”时期嵊泗县县城人口集聚路径研究》,引导小岛人口向本岛集聚。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与人口规模结构、流动趋势精准匹配,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落细。落实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及人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

上述8个领域政策,县财政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8.05亿元。各领域政策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嵊政发〔202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