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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17625059331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MB16466125/2025-101042041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10-31

  • 文号:

    嵊政办发〔2025〕31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01-2025-00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16:58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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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嵊泗县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泗县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基础,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控,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富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舟山市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瓶装燃气“储、充、送、检”规范配送服务模式,把燃气运输与配送纳入有资质企业,且由具备职业资格人员配送至用户,实现全域统一配送,全力确保燃气的储存、充装、配送和终端用户检查等环节安全可控,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全域同价制度。各乡镇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嵊泗县瓶装燃气价格全域同价建议方案》,落实补贴措施,实现瓶装燃气气价县内全域统一,保障燃气价格平稳惠民,切实降低海岛群众用气成本。

(二)加快推进站点布局改造。配套储配站2个,升级改造供应站5个,设立偏远小岛便民服务点2个。本次瓶装燃气统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总计投入约150万元。其中:民泰储配站配套费用10万元,金平供应站配套费用15万元,五龙边礁岙供应站配套费用15万元,枸杞嵊山两座I级供应站配套费用85万元,黄龙供应站配套费用5万元,绿华便民服务点配套费用5万元,大洋液化气储配站配套费用10万元,滩浒便民服务点配套费用5万元。按照《舟山市瓶装燃气统一配送补助办法》,补助资金由市与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三)落实配送车辆选型采购。按照《舟山市关于进一步明确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舟山市关于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运营管理制度的联合通告》等相关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燃气企业需尽快采购配送车辆,完善车辆档案资料,规范配置检漏和消防等装备,全面实行一车一档和规定人员、规定车辆、规定区域管理。

(四)推进配送人员招录培训。结合各乡镇用工实际和配送规模,确定配送人员数量,开展配送资格培训和取证,实行合同用工制,完成燃气经营企业与配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覆盖。绿华岛、滩浒岛等偏远小岛由于交通不便、需求量少,由村安排人员进行兼职配送。经排摸,全县配送所需配送人员28人。配送人员工资参考市级10万/年/人,由乡镇政府承担40%(具体见下表)。

乡镇

瓶装燃气需求

(瓶/天)

所需配送人员数量(人)

政府补贴合计

(万元)

菜园镇

230

14

56

嵊山镇

35

3

12

洋山镇

40

3

12

五龙乡

10

2

8

黄龙乡

16

2

8

枸杞乡

30

4

16

共计

369

28

112

(五)规范配送费用收取标准。一是居民用户配送:实行免费配送,多层住宅收取楼层搬运费,2楼及以上建议按1.5元/层/瓶收取,10元封顶;须爬山或远距离人工搬运等特殊情况,参照1.5元/层/瓶收取,10元封顶。二是非居民用户配送:商业、企事业单位用户统一由配送服务人员将瓶装燃气配送到户,建议收取配送费10元/瓶;渔业用户统一由配送服务人员将瓶装燃气配送到指定码头,建议收取配送费10元/瓶。

(六)提升配送安检服务水平。按照“行业指导、企业运营、安全配送、便捷服务”的原则,向用户提供“实名登记、送气上门、接装到位、安全检查”的优质服务。一是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明确配送人员上门流程,统一配送服装,按时送气上门,实行亮证入户,规范气瓶拆装,落实检漏程序,同步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切实提高配送服务质量。二是严格执行随瓶安检制度,在满足入户安检法定频次基础上,推动随瓶安检制度,做到入户必检、先检后换,重点检查“瓶、管、灶、阀”及用气环境,对户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指导用户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属地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不得提供燃气。三是完善线上线下订气流程,建立订气服务平台,拓宽便捷购气渠道。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各乡镇各燃气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部署,按照《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各企业落实车辆采购、人员招录取证、制度建立等方面具体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过渡实施阶段。瓶装燃气统一配送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制定统一配送运行管理制度,根据经营范围用户规模,配置相匹配的配送车辆、队伍、装备、订气服务人员等,聚焦线上线下订气、统一配送、随瓶安检、入户宣传等重要环节,构建形成全流程、全链条统一配送服务体系。

(三)巩固提升阶段。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瓶装燃气企业未落实安全供气、未随瓶安检、未信息化实名登记及向应当停止供气或者不得供气的用户仍继续供气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督,倒逼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燃气企业要根据统一配送实施情况,持续优化调整配送体系机制,强化配送力量,不断提升统一配送服务水平。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的监督管理。

(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使用瓶装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县公安局:负责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车辆的通行秩序管理。

(四)县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嵊泗分中心):负责瓶装燃气道路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负责瓶装燃气水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五)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经费保障,及时拨付瓶装燃气配送的补贴资金。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瓶装燃气气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瓶装燃气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七)县海洋经济发展局:负责渔业船舶的瓶装燃气安全监督管理。

(八)发展改革、资源规划、应急管理、海事、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瓶装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工作。

(十)各瓶装燃气企业:落实配送人员招录及配送车辆采购,做好规范配送服务,确保安全配送到位,切实担负起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瓶装燃气销售的实名制登记和用户入户安检工作。

五、保障措施

各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多方联动,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要通过各类宣传方式,提高用户知晓率,争取用户支持配合,避免引发集中信访或舆情波动。各乡镇要指导企业规模化配送、标准化管理。各燃气企业不得以统一配送为理由,简单转嫁配送成本,增加居民用气负担。

瓶装燃气统一配送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嵊政办发〔2025〕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