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MB16466125/2026-1010507918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17733896061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MB16466125/2026-1010507918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3-13

  • 文号:

    嵊政办发〔2026〕3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01-2026-00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嵊泗县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提质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 16:13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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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制定机关应当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嵊泗县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提质考核奖励办法》(嵊政办发〔2025〕3号)与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有效提升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水平的精神不符,现决定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政办发〔2026〕3号(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