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922000000/2026-1010660135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1787647081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922000000/2026-1010660135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8-25

  • 文号:

    嵊政办发〔2026〕9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01-2026-00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嵊泗县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5 16:38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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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废止《嵊泗县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方案》(嵊政办发〔2013〕90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5日

嵊政办发〔2026〕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