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873643838/2025-1010431317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17642109046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873643838/2025-101043131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11-26

  • 文号:

    嵊市监〔2025〕58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68-2025-00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10:35

信息来源: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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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行政执法队: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嵊泗县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嵊市监〔2022〕68号)内容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部分条款不符,现决定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嵊市监〔2025〕58号.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