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02Q/2026-101067859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生成日期 17893866823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02Q/2026-1010678592

  • 主题分类:

    渔业

  • 发布机构: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 成文日期:

    2026-09-07

  • 文号:

    ​嵊海经局〔2026〕18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65-2026-00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关于推广应用新型船用节能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19:51

信息来源: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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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渔农办:

根据《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配套任务的通知》(浙海经规发【2026】3号)文件中任务要求,为改善渔民海上生活环境,提升渔船本质安全,减少传统煤气灶明火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计划在渔船上推广应用新型船用节能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安装申请对象须为嵊泗籍 24 米以上且已纳入国家渔船“双控”管理的国内海洋渔船(其中单锚张纲张网渔船不予享受此政策),且申请对象渔船的空间、供电条件应满足安装环保节能灶的基本要求。

二、节能灶参数和安装要求

(一)节能灶应采用电力进行供能,采用红外线进行加热,并拥有防干烧、高温等自动保护功能。

(二)节能灶体积应当适配渔船使用空间,节能灶应当至少拥有两眼灶,每眼灶功率至少为2.5千瓦,有火力调节功能。

(三)节能灶灶台表面应使用304及以上级别的不锈钢板材,外壳应耐腐蚀,节能灶的结构应保证当有液体或食品溢出时,不致损坏绝缘和发生短路。灶台和厨具应有安装固定装置以此来应对海上颠簸的情形。

三、资金补助标准

每套补助标准为电磁灶价格(造价为准)的30%且最高不超过2000元。

四、实施流程

(一)申报流程。计划推广新型船用节能灶100台(其中菜园镇24台、嵊山15台、洋山16台、五龙17台、黄龙20台、枸杞8台,允许各乡镇协商一致后进行指标调整)。由各乡镇负责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渔船所有人向所在地基层渔管组织和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嵊泗县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安装申请表》(附件1)。乡镇政府对申报船只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乡镇应将安装渔船名单、具体安装时间及安装单位等信息向县海经局备案,备案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二)安装流程。县海经局备案通过后可以实施安装。安装单位应具备船舶改造等资质条件。

(三)验收流程。节能灶安装完成后以乡镇为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单见附件2),验收完成后需在2027年9月1日前上交验收材料至县海经局(验收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由县海经局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资金监督管理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收回补助资金并取消申请对象以后的申请资格:

(一)申请对象在项目申报、实施中存在弄虚作假及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的;

(二)拒不接受渔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期间如要对相关内容调整将另行通知,上级文件有另行规定的按上级文件执行。本方案由县海经局负责解释。

附件:1.嵊泗县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安装申请表

2.嵊泗县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安装验收单

3.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验收材料清单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1

嵊泗县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安装申请表

船名

渔船所有人

作业方式

船长(米)

船龄

申请人(渔船所有人)

签字     年   月   日

基层渔业管理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海经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嵊泗县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安装验收单

船号:浙嵊渔                                                                                       日期: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结果

1

拥有防干烧、高温等自动保护功能。

2

节能灶至少拥有两眼灶,功率至少为2.5千瓦,有火力调节功能。

3

节能灶灶台表面应使用304及以上级别的不锈钢板材。

4

灶台和厨具安装固定装置。

5

能否正常使用。

船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基层渔业管理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海经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验收材料清单

1.嵊泗县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安装申请表。

2.船舶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3.渔船相关证书复印件。(捕捞许可证、船检证书、国籍和登记证书)

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施工合同。

5.相关产品合格证。

6.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使用时附船号的彩色照片。

7.嵊泗县新型船用环保节能灶安装验收单。


嵊海经局〔2026〕17号 关于推广应用新型船用节能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