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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审公告〔2025〕15号:嵊泗县审计局关于嵊泗县城镇垃圾处置设施设备投资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5-08-19 11:04

信息来源:嵊泗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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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嵊泗县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5年3月24日至5月27日,对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嵊泗县嵊山镇人民政府、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2022年至2024年实施的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使用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涉及9个项目单位共21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6881.14万元,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目前嵊泗县生活垃圾、大件垃圾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处理,其中菜园镇、五龙乡、黄龙乡、花鸟乡将其他垃圾统一运至磨石弄外运站经水平压缩机压缩打包,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收集车单独收集,大件垃圾经过分类压缩后都统一运至定海团鸡山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洋山镇将生活垃圾、大件垃圾收集至大洋山生活垃圾压缩站,分类压缩后运至上海浦东新区指定卸点规范处置。嵊山镇、枸杞乡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经马鞍列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打包压缩后运至定海团鸡山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本次审计调查重点抽查嵊泗县磨石弄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嵊泗县再生资源(大件垃圾及固危废)分拣中心项目、马鞍列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工程等20个项目,涉及项目总投资6514.22万元,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022年至2024年,嵊泗县共投入垃圾处置相关资金21953.76万元,购买垃圾桶5915个,垃圾处理吨数分别为32469.19吨、34286.84吨、35075.40吨,逐年递增。截至2024年底,嵊泗县共有环卫车辆133辆,环卫人员781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住建局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较好地履行相应监督和管理职责,有序推进嵊泗县城镇垃圾处置设施设备投资建设工作,保障垃圾处置可持续化发展。通过制定城镇垃圾分类行动计划,在全县城镇范围内建立起匹配实际的城镇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模式基本全覆盖,实现“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推动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行为习惯。通过多级联动收运、综合利用处置以及建管并重保障等举措,全力实现大件垃圾处理资源化。本次调查也发现,县住建局等单位还存在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工程合同管理不到位、运营绩效欠佳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嵊泗县磨石弄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规范

1.超标准签订服务合同,涉及合同价24.19万元。

2.质保期内土工膜破损,未全面追究修复责任。

3.施工监理未招标,直接发包。

4.设计招标方式变更未经审批。

5.工程延期责任未划分。

6.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未及时支付,涉及资金26.30万元。

(二)嵊泗县再生资源(大件垃圾及固危废)分拣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到位、运营绩效欠佳

1.合同审查不严,多计测试费0.44万元。

2.外包服务项目标后管理不到位,处置运营存在法律风险。

3.未督促开展固危废收集处置,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4.大件垃圾处置管理不规范,运营服务目标未实现。

(三)马鞍列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

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直接开工建设。

2.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担保,涉及资金10.69万元。

3.未按合同约定扣回预付款项,涉及资金60.83万元。

(四)4份垃圾清运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

(五)2家单位垃圾桶领取、报废不规范

(六)1辆垃圾装运车报废程序不合规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对照问题逐条梳理,落实整改措施,10项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6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仍在整改中。

上述尚在整改中的事项,我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适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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