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审公告(2026)1号:嵊泗县审计局关于黄龙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嵊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7月3日至9月5日,对嵊泗县黄龙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黄龙乡”)2024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2024年度,黄龙乡财政可用资金为12452.68万元,黄龙乡2024年度支出12319.81万元,截至2024年底结余132.87万元。2024年,黄龙乡财政本年收入实绩4828.4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黄龙乡2024年度财政账务处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也发现黄龙乡存在预算信息未及时公开、预备费设置未达法定比例、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信息未及时公开。
(二)预备费设置未达法定比例。2023年、2024年,预备费均未达到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百分之一的最低比例。
(三)8个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四)1个专项资金超预算使用299.25万元。
(五)304.28万元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截至2024年底,黄龙乡道路运维经费等3个转移支付资金共计304.28万元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
(六)9.10万元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未处理。
(七)16.80万元非税收入未收缴至乡财政。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黄龙乡高度重视,对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审计整改方案,目前,黄龙乡已及时公开预算信息、将16.80万元非税收入收缴至乡财政。预备费设置未达法定比例等5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仍在整改中。
上述尚在整改中的事项,我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适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