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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黄龙乡

  • 组配分类:

    整改结果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黄龙乡人民政府关于黄龙乡原党委书记傅立波、乡长徐宙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5 11:34

信息来源:黄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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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黄龙乡原党委书记傅立波、乡长徐宙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报告》(嵊委审办资意〔2025〕1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1.海域养殖管理不严,存在违规养殖海域。

2.耕地存在抛荒。

3.土地违规使用。

(二)生态保护修复方面

1.后北厢道路边坡治理存在绿化覆盖缺陷。

2.废弃矿山治理工程两大平台复绿效果不佳。

(三)环境综合治理方面

露天堆放物料行为监管不严。

(四)资金项目管理方面

1.养殖海域出租未收取租金。

2.未严格按照规定收取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处理费。

(五)履行监管职责方面

1.纳管渔船船证不符。

2.黄龙乡码头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1.黄龙乡应及时处置违规用海行为,切实规范海域管理。

2.黄龙乡应当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制定耕地抛荒治理方案,恢复耕种条件,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确保无闲置、荒芜耕地。

3.黄龙乡应加快完成相关用地的报批和纳规程序。

(二)生态保护修复方面

黄龙乡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据原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补种、养护,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绿化效果和验收标准。

(三)环境综合治理方面

1.黄龙乡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违规堆放行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抑尘措施。严格执行网格化巡查,从根本上杜绝监管盲区,落实属地责任。

(四)资金项目管理方面

1.黄龙乡应强化对乡属国有企业监管指导力度,督促工业公司收回租金

2.黄龙乡应全面排查辖区内非居民用户,建立主体清单,通过上门讲解、发放宣传单、公示栏公告等方式,明确告知政策依据、收费标准、缴费起止时间等,并于整改期起按规定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五)履行监管职责方面

1.黄龙乡应进一步规范纳规渔船管理,日常做好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人、船、证均符合规定要求,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预防违规行为发生。

2.黄龙乡应尽快制定码头管理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及安全教育培训。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1.针对“海域养殖管理不严,存在违规养殖海域”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乡启动海域清理计划,主动对接涉事养殖户,明确告知其违规养殖现状及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后续措施:已对接县资规局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超面积养殖桁地清理与验收,未及时完成清理的对接资规及海经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及强制清退。

2.针对“耕地存在抛荒”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已完成农作物补种,避免现状耕地撂荒。

3.针对“土地违规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已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提前申报建设用地使用指标。

后续措施:对所涉及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项目地块,补齐递交相关材料,按用地指标下达计划逐一完成销号纳规。

(二)生态保护修复方面

1.针对“后北厢道路边坡治理存在绿化覆盖缺陷”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已联系施工方于2025年11月24日履行质保期义务,完成二次喷播。

2.针对“废弃矿山治理工程两大平台复绿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已召集施工单位,明确其在质保期内履行绿化养护责任,参照整改意见完成枯亡植被清理、基质改良等前期准备工作。

后续措施:考虑到冬季复绿效果不佳,计划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整体喷播并验收。

(三)环境综合治理方面

1.针对“露天堆放物料行为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已约谈嵊泗县营材建材经营部负责人,2025年11月10日完成对露天堆放的沙子、砾石覆盖措施。

(四)资金项目管理方面

1.针对“养殖海域出租未收取租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已收缴养殖户海域拖欠租金至乡工业公司,并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后续我乡将强化合同履约执行力度,申明合同义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2.针对“未严格按照规定收取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明确黄龙乡龙岛市政公司作为非居民用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单位,发布征收公告。目前完成对养老院、殡葬服务部等单位的非居民用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

(五)履行监管职责方面

1.针对“纳管渔船船证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两艘超龄无证的纳管渔船,下发清退告知书,完成船舶摘牌清退。二是约谈“黄小临5712”的一名无证船员,并将其从纳管生计作业名单中剔除。

2.针对“黄龙乡码头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邀请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涉渔村(社)负责人、码头管理人员以及部分船东、船长代表用火、用电、靠泊等领域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切实提升安全意识。二是制定完善黄龙乡码头应急预案,明确指挥体系、响应机制、应急处置流程、物资保障措施等,定期组织船东船长、村干部、码头管理人员开展应急演练。

嵊泗县黄龙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