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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整改结果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03 11:17
信息来源: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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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嵊审报〔2025〕4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1.2个重大集体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
2.2个美丽海岛竞争性建设项目未及时跟踪指导,专项资金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
3.个别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
4.3个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不到位。
5.审计、会计服务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
6.大额宣传品、防汛物资未登记出入库台账。
7.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
8.公务出差未严格执行事前审批。
9.下属单位水价及费用等管理存在不足。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1.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2.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绩效。
3.进一步强化水务监管职责。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1.“2个重大集体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形成专项说明材料,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进一步规范党组议题上会前置审核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规。
2.“2个美丽海岛竞争性建设项目未及时跟踪指导,专项资金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及时对接属地乡镇,指导推进项目结算进程。
下一步整改计划:督促做好项目施工扫尾与资料归档,全力推进施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及时支付剩余美丽海岛专项资金。
3.“个别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对2023-2024年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逐项核查,完成9个项目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
下一步整改计划:督促推进项目施工扫尾及工程结算,联合财政进行集中验收,并下拨剩余补助资金。
4.“3个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指导属地乡镇加快项目进度,引导村集体做好项目洽谈招租。
下一步整改计划:督促做好工程结算审核,下拨剩余补助资金;强化项目后续运营情况监管,确保项目建成后带动村集体增收。
5.“审计、会计服务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明确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标准、流程及各环节责任要求,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政策要点。
下一步整改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要求,规范履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合法、档案齐全。
6.“大额宣传品、防汛物资未登记出入库台账”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盘查清点现有物资库存,建立出入库纸质和电子动态台账,明确后续物资领取签字手续,做好物资出入库日常监管。
7.“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强化管理人员规范意识,完成施工结算工作,加强工程后续管理。
8.“公务出差未严格执行事前审批”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差旅费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9.“下属单位水价及费用等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非居民用户已按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收缴;应收水费及违约金已逐户催缴;组织开展相关专题学习会,建立并完善相应内部管理制度。
下一步整改计划:优化维修任务管理流程,完善日常维修相关台账。专职仓管员定期盘点库存,做到账实相符。落实款项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收回各类款项。规范公司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相关审批手续。
特此公告。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