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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结果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2-09 10:18
信息来源: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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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嵊审报〔2025〕3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1.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部分企业未落实工伤保险全员参保。
3.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未建立。
4.劳动能力鉴定专家选取重复率高。
5.存在错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1.县民社局应当采取措施,积极对接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了解建设项目在嵊泗落地情况,督促建设项目企业依法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县民社局应当强化政策宣传与采取参保稽核等手段,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3.县民社局应当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4.县民社局应当完善专家随机抽取机制。
5.县民社局应当组织整改,全面核查并追缴多发款项、补发少发待遇。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1.“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未竣工建设项目,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经核查未参保的在建项目有4个,其中3个在建项目已督导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计划:定期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参保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全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及时参保,按时缴费。
2.部分企业未落实工伤保险全员参保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及时对接未落实工伤保险全员参保的企业为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均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整改计划:查漏补缺,后续将对接市社保信息中心,摸排我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应参未参情况。
3.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未建立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已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嵊民社发〔2026〕8 号),进一步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工伤预防各项工作。
4.劳动能力鉴定专家选取重复率高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对于长期未参与鉴定的专家,提高其参与劳动能力鉴定的优先级。
下一步整改计划:针对连续参与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合理设置“休眠期”。定期(如每季度)对专家抽取数据进行分析,统计每位专家的被抽取频率。
5.存在错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
采取措施及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
特此公告。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