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引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7号)等文件精神,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对嵊泗县内就业见习单位进行了考察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估合格的就业见习单位(12个)
序号 | 见习单位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嵊泗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合格 |
2 | 嵊泗县博物馆(嵊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嵊泗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 合格 |
3 | 嵊泗县人民医院 | 合格 |
4 | 嵊泗县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嵊泗县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 合格 |
5 | 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合格 |
6 | 嵊泗县图书馆 | 合格 |
7 | 嵊泗县文化馆 | 合格 |
8 | 嵊泗县科学技术协会 | 合格 |
9 | 嵊泗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合格 |
10 | 舟山市嵊泗生态环境监测站(舟山市嵊泗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 合格 |
11 | 嵊泗县知识产权管理中心 | 合格 |
12 | 嵊泗县同舟客运轮船有限公司 | 合格 |
二、评估不合格的就业见习单位(0个)
三、认定未满一年的就业见习单位(1个)
序号 | 见习单位名称 | 认定日期 |
1 | 嵊泗县社会养老指导服务中心 | 2025年9月1日 |
四、处理措施
1. 对于评估合格的就业见习单位,将继续保留其就业见习单位资格,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和指导 ,鼓励其持续优化见习环境、提升见习质量。
2. 针对评估不合格的就业见习单位,将取消其就业见习单位资格。自公示期结束后,不再享受就业见习相关政策扶持 。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5595270
联系地址:嵊泗县东市街22号5楼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