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7-02 09:57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夏燕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嵊泗东部乡镇出租车管理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办理此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参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嵊泗县东部乡镇出租车长期存在不打表、乱收费、旺季运力补充不规范等问题,是制约我县海岛旅游形象和客运市场秩序的突出痛点。您提出的取消临时社会车辆调用、稳妥引入网约车、差异化调整出租车运价等建议,符合海岛实际,切中行业症结,兼具可操作性,对破解出租车管理难题、保障驾驶员合理收益、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局完全赞同并积极采纳,将统筹推进落实。

一、有序推进东部乡镇旅游旺季期间临时调用社会车辆机制的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优化旅游高峰期运力资源配置,提升东部乡镇(嵊山、枸杞)旅游客运服务质量与安全保障水平,经县、乡两级政府部门综合考量,为实现社会平稳过渡,决定逐年减少社会调用车辆数量,在三年内全面取消东部乡镇旅游客流高峰期社会非营运车辆临时调用政策。同时,东部乡镇(嵊山、枸杞)将在旅游旺季期间投入相应旅游包车运力,保障旅游客运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二、适度提高东部乡镇出租车起步价的问题

县政府及多个有关部门考虑到,外岛巡游出租车多以包车形式运营,且嵊山、枸杞两地的56辆出租车平均每辆年运营时间约150天,已与常规出租车计费模式产生矛盾;此外,若在当前运价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计费标准,可能引发新的舆情风险。经综合评估,决定维持现行运价及结构不变,继续执行原政策。

三、规范旺季运力供给,稳妥推进网约车落地

坚决停止旅游旺季临时调用社会车辆参与营运,从源头杜绝非法营运、无序议价、不公平竞争等问题。结合《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快研究东部乡镇网约车准入与运营方案,实行平台化管理、明码标价、全程可追溯,同步做好原临时营运车辆及从业人员合规转型、平稳过渡工作,确保旺季运力充足、服务规范。我局后续将主动对接市级交通、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争取政策指导与流程支持。

四、强化行业长效监管,提升旅游交通服务水平

严格落实出租车必打表、明码标价、主动出票等要求,加大路面巡查与重点区域(码头、景区)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将规范运营、游客评价与营运资格挂钩,倒逼服务提升。同时,推广线上预约、电话叫车等服务模式,优化候客秩序,切实提升海岛旅游交通软实力。

下一步,我局将把东部乡镇出租车规范治理作为旅游环境提升的重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节点,加快运力优化、监管升级等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汇报进展,全力推动出租车行业从无序议价向规范有序、服务优质转型,为嵊泗海岛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5日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答复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