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6014号

发布时间:2026-02-04 15:11

信息来源: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014

浙(2017)嵊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725号

嵊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922100004GB00649F00010080

嵊泗县菜园镇漫城公寓2幢三单元1206室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