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泗渔港配套建设工程(小菜园渔用集散中心)申请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浙江嵊泗景翔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嵊泗渔港配套建设工程(小菜园渔用集散中心)符合《舟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人社发〔2022〕45号)第十条关于“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之情形,经该单位提出申请,由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 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7日(公示期满后,该项目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单位: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联系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中心农贸市场4楼412室
联系电话:0580-5592685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