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政府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08年5月1日颁布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施行,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们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

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们在组织领导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稳定工作机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县委、县政府确定由县委书记周艳继续任组长,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审批办证中心、县档案局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落实。明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督查室承担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也相应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落实了经办人员和业务科室,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二是继续强化宣传,明确强调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10月20日召开了全县范围的信息工作会议,总结今年信息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并确定了明年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二)精心组织实施,扎实稳步推进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划分信息类别和编码规则。县政府还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力求符合《条例》的规定。为确保编制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根据县里的方案和编制规范,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不断充实、完善,完成各自的目录和指南的编写工作,并及时在网上发布。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的网络载体建设,政府门户网站为我县信息公开的第一载体。按照省、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要求,参照“中国•舟山”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我县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标识入口链接,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县属单位信息公开七个子栏目。

三是建立利用好政府查阅场所和设施。根据《条例》十六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档案局和县审批办证中心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切实提高信息查阅场所的公开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县政府为档案局配备了一台台式电脑和一台打印机,为办证中心配备了一台台式电脑、一台触摸屏和一台打印机。

四是依申请受理点。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县审批办证中心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点,集中受理,分别办理。各部门明确一个业务科室作为本部门受理点。各单位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按照统一制定的标准收取。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施行《条例》的各项工作,必须以制度作为保障,在建立健全长效推进机制上下功夫。二是建立走访督查机制。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信息中心经常性、有重点、有针对性深入各政府部门,及时督促检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考核考评机制。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县级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法制、保密机构对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的监督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进行了很长时间,但由于这项工作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亟待完善之处:一方面,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面上工作开展不平衡,监督检查方法老套等问题需要我们加以完善与改进。另一方面,如何区分政府信息公开志政务公开的概念界限,如何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尺度;如何区别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信访三者之间的关系,也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探索。第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大、任务重,枯燥繁琐,个别信息人员有畏难情绪。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面上的拓展延伸。树好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动,促进全县面上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逐步向学校、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延伸,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覆盖。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提高。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务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三是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制度的完善。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公开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对公开的形式、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都要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推行公开与建章立制并重,健全考核机制与强化监督检查并举,发挥综合效应,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四是抓好信息公开在方式手段上的探索创新。不但网上公开,还要利用电视、公示栏、小区黑板报、宣传窗、横幅、短信服务等各种传统的和先进的手段进行信息公开工作。适应新形势和政府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大胆试验,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办法。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不断把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

县政府

县属各单位(已统计36家)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6186

27579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264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264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124

0

《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14720

64897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6204

27579

行政诉讼件数

2

0

行政复议(次)

10

0

公共查阅点查阅量(人次)

236667

78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