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嵊泗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截止到201811日至201812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数59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9,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主动充实完善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政策文件及工作信息。二是机构及人事管理。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及人事任免变更等信息。三是便民服务信息。

(一)以民政为民为宗旨,积极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2018年度,我局及时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以便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其中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公开养老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困难家庭救助补贴等信息;在社会组织方面,发布了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微心愿活动的相关信息;在优抚安置方面,公布了伤残抚恤等相关信息,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政府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以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切实加大资金公开透明度

按照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以用于改善民生、社区建设和社会救助的专项资金为重点,在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方面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以低保、优抚等财政性资金和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民政资金公开透明度。对“三公经费”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年公开部门及下属单位预决算和收支情况,确保各项资金公开透明。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并及时将工程项目进程进行公示,确保工程建设和管理公开、透明、廉洁。

(三)以便民服务为出发点,着力提升信息公开便捷度和亲和度

我局以政府网站平台为最便捷、最常用、最主要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整合了全县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各种信息资源;设立便民服务栏目,业务范围涵盖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社工服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福利企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民政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便民信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11—201812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11—20181231日,我局无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无提请行政诉讼情况。

                                                                    嵊泗县民政局

                                                                    2019116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嵊泗县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