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东部乡镇成立旅游旺季综合执法管理局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1-1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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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东部乡镇成立旅游旺季综合执法管理局的议案
年度: 2015
案由分类: 社会保障方面
案号: 28
议案领衔人: 瞿惠娜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在东部乡镇成立旅游旺季综合执法管理局的议案
内容摘要:

近年来,东部乡镇旅游呈现井喷发展状态,由此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一系列问题也随之凸显,主要有:

主办单位: 县编委办
协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类别标记: A类
复函: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8号代表议案的答复 瞿惠娜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东部乡镇成立旅游综合执法管理局的议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赞同本议案分析的东部乡镇旅游发展中六大突出问题 你们在议案中指出的非法搭客、景区安全隐患、旅游秩序混乱、旅游发展无序、食品安全隐患、旅游旺季价格虚高的确是我县东部乡镇旅游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管理难点,我们也看到并且尝试通过调整体制机制、加强管理来缓解这些矛盾问题。2014年,针对非法营运、市容市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旅游安全等事项实施了旅游旺季的联合执法,总体来讲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突出问题得以缓解。今年,我们也会重点关注你们分析的六大问题,有针对性的逐步予以解决。 二、关于建立马鞍列岛旅游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的建议,我们已经部分吸纳并组织实施 2015年3月,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明确了将21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并要求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要求执法事项向乡镇延伸,以乡镇或区域为单位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执法力量向乡镇倾斜,确保人员编制到位。我市作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省试点市,相关工作已先行一步。我县也已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组建完成了嵊山和枸杞2个乡镇综合执法中队,相关执法人员也已到位。同时,明确将原住建、工商、公安、环保、人防、国土资源、渔政、水利水务等部门行使的496项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三、采用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东部乡镇旅游市场执法方面的有效补位 东部乡镇旅游旺季执法过程中涉及的交通、旅游、食品卫生等执法事项未纳入综合执法范围,为确保东部乡镇旅游产业的有序发展,今年我们将实施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新模式。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已正式发文,决定从6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嵊山镇、枸杞乡实施联合执法。执法力量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中坚力量,同时组织公安、交警、消防、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公路管理、海洋与渔业、旅游、农林水利围垦、卫生、物价等部门协同实施联合执法。联合执法筹备工作已于5月中旬实施,办公地点设在原枸杞乡政府。目前,执法人员已进驻枸杞,已编制联合执法办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表,将重点开展道路车辆交通安全、非开放沙滩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市场斩客欺客现象等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在此次乡镇机构改革中东部各乡镇都设立了旅游发展办公室,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领导下合署办公,共同承担乡镇相关监管及执法工作。 届时,请你们多关注和评估综合执法与联合执法的成效,并对此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再次感谢你们对东部乡镇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嵊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联系人:庄杰,联系电话:5084089) 抄送: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嵊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 嵊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印发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