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在旅游旺季向花鸟岛派驻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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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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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在旅游旺季向花鸟岛派驻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议
年度: 2016
案由分类: 批评、意见
案号: 3
议案领衔人: 李文伟
案由: 关于要求在旅游旺季向花鸟岛派驻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议
内容摘要:

2015年,在我县围绕“全面打造中国海岛旅游典范”目标,不断推进“以旅活县”战略的背景下,花鸟岛作为旅游示范岛,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不断加大旅游建设投入,推进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深化定制旅游模式,“百年灯塔,海上花鸟”在外知名度不断提升,花鸟旅游人数呈快速增长态势。2015年上岛游客数量为6512人,是去年同期的2.8倍。大量增长的游客量给花鸟整岛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为解决这一问题,花鸟岛亟需综合执法机构入驻。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市场乱象始现。随着花鸟岛旅游热度不断升温,大量慕名而来的游客涌入花鸟,花鸟手作街商业气氛渐浓,商家、夜排档等也逐渐多了起来。随之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商家开始将货品堆在店外街道兜售,晚上夜排档的桌椅也随意的摆到了街上,街上环境变得脏乱,环境卫生负担越来越重,加上一些货运车辆也经常停在路边等,使得原本就不宽敞的街道变得更加拥挤,严重影响了岛上的环境卫生和群众的生活休息。同时因花鸟交通设施薄弱,目前只有一辆农村班车运营,游客随意搭乘货运三轮车现象时有发生,而我乡由于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劝阻,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民宿违建现象显露。花鸟旅游产业的兴起,吸引了许多投资人、创业者的目光,部分民宿在花鸟岛落地生根。然而民宿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许多问题,其中最核心的要属民宿乱搭乱建现象。乡政府作为当地实际管理者,因没有执法权,只能对违建现象进行劝导,管理效果不够明显。其次是民宿证照不齐全,多数渔家民宿存在消防、卫生等许可证未办理的情况,给游客的人身安全埋下隐患。

3.景区管理人力缺乏。目前,花鸟正处于旅游发展的初级阶段,景区成熟的管理体系还未形成,2015年旅游旺季的景区管理工作主要由花鸟乡人民政府实施,对全乡范围内的景点及危险地段进行一天三次的日常巡逻与实时管理,因乡政府人员有限,在景区管理与政府公务之间经常首尾不能相顾,对日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且管理成效不够显著。

二、相关建议

1.派驻综合执法机构。由嵊泗县综合执法局根据花鸟乡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在旅游旺季在花鸟乡进行驻点执法,对商家、游客及居民的行为进行管理。

2.明确执法范围。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对派驻的执法人员监管区域,巡逻次数,管理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确保执法合理有效。


主办单位: 县编委办
协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李文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旅游旺季向花鸟岛派驻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赞同本意见分析的花鸟岛旅游旺季暴露出的相关问题。 您在意见中分析的旅游旺季期间花鸟岛占道经营、街容街貌、民宿违建、景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确是我县东部乡镇旅游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管理难点,我们也看到并且尝试通过调整体制机制、加强管理来缓解这些矛盾问题。从2014年起,在部分东部乡镇尝试了旅游旺季联合执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了联合执法的弊端。今年,县委县政府将对旅游旺季的联合执法模式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二、关于派驻综合执法机构,明确执法范围的意见,我们已经采纳并组织实施。 您提出的派驻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我们认为具有合理性,我办已批复撤销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嵊山执法中队、枸杞执法中队、花鸟执法中队,将其职责整合设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马鞍列岛分局,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马鞍列岛执法中队牌子,为相当于股级派出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1名,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管理。同时,明确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马鞍列岛分局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在马鞍列岛区域内行使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罚职能;参与统一组织的集中执法活动;承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花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马鞍列岛分局派员进行执法,目前的执法范围为涉及13个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在此基础上将继续拓展,到2017年底,达到21个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基本上涵盖了花鸟建设发展的各方面。 届时,请您多关注和评估综合执法的成效,并对此提出宝贵的意见。再次感谢您对东部乡镇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联系人:庄杰,联系电话:5084089)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