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县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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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县的建议
年度: 2014
案由分类: 科教文卫方面
案号: 2
议案领衔人: 龚雪芬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县的建议
内容摘要:

我县自200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县城”以来,县城的市容市貌、街面秩序、治安环境显著改观,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素质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升,2013年我县又获得了全国卫生县城的荣誉称号。在此基础上我县正式申报了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但是目前,对照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标准,我县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各单位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群众知晓率和参与性不高,群众文明素质和意识欠缺;城市人居环境和品位有待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体制有待完善等等。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始终把群众路线作为一条主线,大力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氛围,真正做到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服务群众。建议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舆论宣传,激发广大全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一是强化宣教舆论引导,提高群众知晓率。注重社会舆论氛围。印发创建省级示范县城的文明读本、倡议书、公开信等,结合网格走访、网格短信、志愿服务等形式到各单位、学校、社区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对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进行宣传,并及时更新社区宣传栏、道德点评台、城区公益广告、街头书报亭、公交出租车辆的文明宣传内容,扩大宣传普及面。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在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网、嵊泗新闻网、嵊泗论坛等县级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推出专题栏目,对创建工作深入宣传,对市民不文明现象和部门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曝光。组织县内外各级媒体对我县创建工作的动态、经验、典型进行报道,提高宣传影响力。强化教育引导宣传。通过各级党校、公民素质讲习所、道德讲堂、岛城论坛等,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主题教育。通过创建问卷调查、文明行为劝导、专题文艺汇演等寓教于各种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二是开展创新主题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率。扎实推进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岗、巾帼示范岗等精神文明基础创建工作,以主题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开展“秩序维护行动、清洁环境行动、文明旅游行动、文明餐桌行动”等活动,规范全民文明行为。提倡科学健康、低碳环保、文明规范的行为方式,通过交通秩序整治、文明餐桌检查评比、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等规范群众文明行为,劝阻不文明行为;开设市民学校,以社区为阵地对居民开展科教文卫法律等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文明素养。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发动社会团队力量。建立居民广泛参与的社会性志愿者组织,成立党员、青年、“五老”、教师、科普、法律、文化等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规范注册;经常性开展文明劝导、义务劳动、环境保护等各类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团队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进万家”活动,加强未成年人道德建设。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广泛开展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中华经典诵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美德少年”等系列活动并延伸至家庭、社区文明创建,以未成年人带动全民参与创建。

三是组织亮点特色评选,提高群众满意率。开展评比争先活动。以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主要依据,开展各单位、社区、楼道等创建评比活动,同时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进行巡查、暗访和评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展示一批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栋、文明门店、文明市场、文明学校等创建示范点;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行业人物等典型人物的宣传推介,以点带面,榜样示范,提升创建效果。统筹城乡文明共创。深化“城乡结对,共创文明”、“网格结对”、道德文明“六进社区”等活动,加快渔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引领文明和谐乡风,从而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均衡发展,提升我县群众整体精神文明素质。

 

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
类别标记: A
复函:

龚雪芬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县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际性和操作性。为做好本建议的办理,我办多次召开文明办内部工作会议专题商讨该建议办理工作,制定了建议的办理方案和调研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经研究,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县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我县先后荣获了省级文明县城、连续九年省级平安县、省级生态县、第三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卫生县城、连续三届全国双拥模范县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获得为我们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因此,我县于今年1月份申报了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今年5月下旬,省考核组对我县涉及考核体系中的9大块测评项目、34个测评指标、112项测评内容进行实地考察,确认我县具备申报资格,并将于10月中下旬进行最终考核验收。   我们深知群众是创建的主体,在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宣传发动群众贯穿于创建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一、强化宣传发动,创建活动氛围日益浓厚   (一)强化社会舆论宣传氛围。印发《让我们一起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宣传手册6000余册,分发到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着重加强对窗口单位的分发。制作发放《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倡议书》和创建宣传品等,动员居民以实际行动参与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制作各类大型喷绘,包括以“举你我之力,共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用鲜花绿草装扮家园、用文明礼貌美化嵊泗”等为主题的喷绘,覆盖沈家湾客运码头、嵊泗中学周边、商检门口等地。制作道旗200余面,在主干道悬挂。邀请杭州设计公司对兴达船厂附近两侧,六、八号地块的墙体进行墙体画制作。制作文明旅游宣传海报及请勿吸烟标识。在全县各大电子大屏幕、交通船上播放创建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在本岛所有公交车、出租车上张贴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宣传标语;各乡镇、单位通过横幅、宣传窗、宣传栏、会议及文艺活动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层层发动和宣传,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网络,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公民参与实践、自身教育提高的过程。   (二)发挥媒体效力,扩大宣传面。在嵊泗网开辟“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专栏,宣传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相关知识,定期对“创建简报、文明漫画、工作动态”等栏目内容进行更新;在嵊泗电视台继续推出“美丽海岛 文明嵊泗”专题节目,结合今年的创建主题,开设“美丽海岛人”、“寻找身边的感动”、“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等三档节目,节目定于每月1日开播,2日重播,并在每次节目后滚动播放“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电视广告;每月制作创建简报,通过QQ群、OA等交流载体,让各单位了解创建的主要内容和目前进展情况。   (三)强化教育引导宣传。我们开展文明礼仪知识进机关,举行公民思想道德知识学习会,实行干部带头重德讲礼;在市民学校,按照《浙江省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对群众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并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上道德文明专题课;利用“岛城百姓讲堂”平台多次邀请上海和杭州等地专家教授,为干部和群众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家庭教育等课题;各单位还利用道德讲堂等载体,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主题教育,为文明素质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主题创新实践,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   (一)不断发挥基层创建作用。全县目前有全国文明乡镇1个、全国文明单位1个、全国文明村镇1个,省级文明乡镇1个、省级文明村4个、省级文明单位11个、省级文明社区1个、市级文明乡镇5个、市级文明单位29个、市级文明社区4个、市级文明和谐新社区5个,进一步夯实了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基础。在集中精力抓好县城创建工作的同时,努力把创建示范文明县城与创建文明乡镇、和谐文明新社区和美丽海岛建设联动起来,积极开展“城乡结对,共创文明”活动,每年召开交流和推进会。今年恰逢县级、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复评)之年,我们在原有的考核体系中,加入了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考核标准。比如,“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义务献血、城乡结对共建、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载体的推动作用。围绕“文明餐桌”、“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精心设计了一系列活动载体,开展“光盘行动 文明餐桌”启动仪式、珍爱家园 更绿岛城——防控电子垃圾公益活动、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做一日环卫工人、交通整治百日攻坚战等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载体既符合岛城实际,体现了时代特点,满足了群众意愿,又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影响力。同时,在今年9月份,我们还将举行“美丽海岛 文明嵊泗—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文艺晚会。在未成年人教育层面,不断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广泛开展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中华传统经典诵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美德少年评选,“中国梦 我与成长对话”、道德模范进学校巡讲等系列活动,以未成年人带动全民参与创建。   (三)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公民的主体作用。在我们的积极倡导下,广大公民的文明城市创建主体作用得到了极大的发挥: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纷纷建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每个城市社区均建立了城区文明义务监督队,由退休干部、文艺骨干组成,经常性开展文明劝导、义务劳动、环境保护等各类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团队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三、多措并举,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一)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县委八八三战略安排,结合现阶段的文明县城创建,广泛开展各类先进性评比活动。在全县开展了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召开历届道德模范座谈会、历届道德模范图版巡回展、道德模范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让道德模范事迹深入人心;开展两年一度的“十佳文明窗口”和“十佳服务明星”评选;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最美婆媳、最美新居民等);开展“嵊泗好人榜”评选,积极参加全国、省市级好人榜评选。通过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关爱典型,弘扬了社会正气,倡导了文明新风,使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在全县形成了“学习先进典型、争当文明公民”的良好风尚。   (二)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每个月、每季度将创建进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建议和提案。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通过市民巡访团、听证会等各种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群众也可以将了解到的情况通过媒体进行反映,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文明县城,全民共建;美好家园,大家共享。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创新各种载体,完善各种监督机制,抓好创建的每一个环节。我们相信,有了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了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有了广大热心群众的广泛参与,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攻坚战一定能够取得胜利。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你们今后给予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多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联系人:庄珊珊,联系电话:5083445) 抄送: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嵊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协办单位。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