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整顿出租车辆规范收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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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整顿出租车辆规范收费的建议
年度: 2014
案由分类: 其他
案号: 9
议案领衔人: 周朝军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进一步整顿出租车辆规范收费的建议
内容摘要:

我县是旅游城市,每年夏季是旅游的高峰期,春节是家人团圆,走亲访友的日子,进出人员增多,也给我县出租车辆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可是我县特殊的地理环境,旺季和淡季的明显差别使一些出租车辆业主乱抬价格,乱“宰客”的现象使游客和城乡居民怨声载道,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嵊泗离岛微城的美好形象。

出租车业主拒载收费低的乘客成为普遍现象,乘客有怨无处诉,大多数游客和居民基本不会想到去投诉,但埋怨政府管理不力。2013年十一长假期间,游客到南长途沙滩打的收费100元人民币;2014年春节从城区到小关岙收费80元人民币。这些情况只是个例,到其他景点、站点的乱收费现象还有很多。这样的宰客行为难道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没有责任吗?

嵊泗以处于旅游平稳发展期,美丽海岛建设正大步地推进旅游窗口的打开,会迎接更多的游客,我们政府部门怎样管理好基本的出行问题已不容忽视,虽然有市场投诉电话96520,但起到的作用很少,是否能建立县投诉电话、装计价器或出台以城区为中心到各村各景点大致的价格体系表。现有的投诉电话不是很明显,应在出租车的显要位置标注投诉电话及网络投诉的网址。加大宣传力度,让旅客和居民都能知道,从而有效的控制乱收费问题,建立节假日价格调整收费,为保障游客和岛民的利益,为我们共同打造好这个旅游城市、建设好嵊泗的美丽海岛而努力。

主办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 县发改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周朝军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顿出租车辆规范收费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嵊泗出租车乱收费等违法现象产生的原因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泗礁本岛出租汽车业主拒载收费低的乘客等各种不文明经营行为,经我局了解,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现象在最近一年时间内表现的尤为突出。主要原因为:    一是出租汽车运价多年来未调整和日益提高的运营成本之间的矛盾。我县出租车现行运价自2003年起至今已有10年多未作调整,而油价却翻了几翻,出租车运营成本明显提高。再加上社会其他行业近几年飞速上涨的物价,使得那些出租车经营者按捺不住性子,在新的运价政策未出台前,就迫不及待的擅自、非法涨价。    二是行业法规调整带来的监管滞后问题。《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于2012年底修改后,县运管机构对违反现行的“点到点”的价格规定的行为缺少处罚依据。而县价格主管部门对此类违法案件也因部门特点而缺乏调查手段,且法定处罚力度也较低,效果不明显。    三是乘客自我保护意识较低,怕麻烦,不愿现场取证和投诉,更不愿配合调查取证。再加上运政96520投诉电话在市里,投诉案件在内部流转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我县运管机构已着手制定相应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整治出租汽车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同时推出相应措施,制约不文明行为,规范行业文明经营。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今年即将推出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单车考核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将出租汽车及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同经营资格和经营权费进行挂钩,促使出租汽车行业逐步向规范服务、文明经营的方向发展。    二、关于计价器安装使用问题    针对我县地理位置特别是菜园城区陆域面积比较特殊这一实际,在本岛出租汽车安装使用计价器存在一定的实际困难。但随着菜园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本地群众和外地游客对出租车安装使用计价器的需求及呼声也越来越高。为此,在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实行计价器收费工作已成为我局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我县运管机构已会同县价格主管部门、质监部门,进行多次调查和研究,同时广泛听取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已召开出租车代表意见征求会和由代表、政协、社区等代表参加的意见会各一次),并形成初步实施方案。但由于安装使用计价器需要对出租汽车经营成本等数据进行全面测算,且需要一个时间周期。故在短期内还暂时无法实行计价器收费,但我们一定会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力争尽快实施。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