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和完善我县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3 16:57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制定和完善我县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议
年度: 2014
案由分类: 其他
案号: 7
议案领衔人: 柴岸燕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制定和完善我县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议
内容摘要:

随着菜园城区的不断扩大,城区人口集聚上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各类商业、经营活动也越来越繁荣,再加上近年来夏季旅游市场的日益红火,旅游季节人口暴增,这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例如:主街道占道经营、道路公共地段乱堆乱放、违章建筑、商铺装修改变内部结构、临街店面挖地三尺增加层高、城区饲养家禽和狗猫等宠物、随处张贴牛皮癣、破坏公共设施等等。

在过去的几年里,原城市管理办公室和执法大队不断探索、改进和完善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克服人员、经费、体制等方面的困难,做了大量的城市管理工作,改善了县城面貌。但是,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城区千家万户居民生产生活和市容建设的方方面面,由于缺乏系统和完善的我县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和管理办法,在执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急事急办、应付办的现象,涉及城市管理的居民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

2013年10月,我县正式成立了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这说明了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看到了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是规范和理顺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时机。建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制定和完善菜园城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建议:

一、制定出台《菜园城区家禽、宠物饲养管理办法》,可以在城市社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治理,入户宣传、饲养宠物签订责任书、集中整治流浪狗等。

二、制定出台《菜园城区商品住房装修管理办法》,主要针对90年前的五空板商品房,改变房屋结构带来的安全隐患,产生的邻里纠纷也日益增多。

三、制定出台《菜园城区临街店面装修管理办法》,临街商铺挖地三尺增加利用空间、排污排烟产生的环境污染等导致居民信访,规范临街店面门面装修规格、色彩等有利于整齐市容,提升城市的品位。

四、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主要领导电视做客、主要案例编成宣传图片张贴宣传栏,也可以将这些规章制度制订成宣传资料、小册子在学生和居民中加强宣传,让广大居民都能了解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知法守法、互相监督、共同遵守,促进我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提升。

 

主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类别标记: C
复函:

柴岸燕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和完善我县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所提的建议也是一直困扰我县城市管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因素。随着这几年来在城市管理中的不断探索和发展,我局也经历了几次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如何解决一些犬类管理、房屋装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探索,但始终没有有效的手段加以改进。2004年大队成立后,拟定了城区犬类管理办法,并提请县政府以政府通告形式告知居民群众,当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随着通告的失效,犬类大量繁殖而带来的无序饲养和流浪犬增多现象明显抬头,给居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对于犬类管理,治安处罚法中涉及有犬类的管理,而我局并没有合法的依据,在当时也是以政府行政命令的方式参与管理。    对商住房装修的管理,以前我局有装修审批的权限(委托),但省政府在清理审批权时一并清理,现在我局已无审批权,只能进行事后监督,也是群众举报或物业移交后才介入管理。对装修中发生的开挖现象,我局也发出过通知,要求沿街店面装修时严禁开挖,2009年至今也处理了多起此类案件,最终予以回填恢复。    对临街门面装修,我局已出台了规定,要求业主在门面装修时申报装修方案,经我局现场查验后才可装修。对以前已经存在的门面招牌也进行了小范围的调整,由我局和业主共同出资对兴海路一带门面进行了改造,使其符合装修规定。而对老城区的门面招牌也在逐步整改之中。    对于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我局也曾经制定过,但这些规范性文件均需通过政府层面发布方能产生一定的效应,我局也苦于没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而无法开展工作。随着目前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行政执法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也会给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机遇,我局也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各项管理细则,加强宣传,促进我县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提升。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4年6月23日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