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群众文体队伍建设,促进群众文化大繁荣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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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群众文体队伍建设,促进群众文化大繁荣发展的建议
年度: 2013
案由分类: 科教文卫方面
案号: 38
议案领衔人: 柴岸燕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强群众文体队伍建设,促进群众文化大繁荣发展的建议
内容摘要:

在菜园城区的岛沁公园、街心公园、海洋文化中心等公共文体场所,每天清晨和傍晚,活跃着多支群众自组的文体队伍,这些参加锻炼的人员来自城区的各个阶层,在自己参加的锻炼队伍里传达着各种讯息。而负责这些锻炼活动的组织人员,他们义务对这些队伍的人员进行组织管理、舞蹈曲目指导传授、活动器材购买更新,正是因为他们无私的付出和对群众文体活动的热爱,长期以来城区的群众文化氛围一直健康和谐发展。为更好地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促进群众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引导正确的群众文化方向,建议文化主管部门关心重视这些锻炼点的建设:

1、要有专人负责,对这些锻炼点的负责人员、参加人员、活动地点内容等情况有清晰的造册记录;

2、经常性地对他们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3、每年有专门的经费,用于这些群众文化建设的器材更新、服装购置;

4、建立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机制,促进群众文化的繁荣发展。

 

主办单位: 县文广新闻出版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柴岸燕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群众文体队伍建设,促进群众文化大繁荣发展的议案》已收悉。首先我们非常感谢您对本县基层群众文体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议案,我们作了专题研究,加强渔农村基层群众文体队伍建设,是构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县文化工作的重要职责,它对于活跃渔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保障渔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参与文化娱乐活动,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现将议案答复如下: 我县目前有业余文化团队120支,人数达3152人,有音乐、舞蹈、书法、摄影、美术、戏曲、广场健身等各种门类组成。岛沁公园、街心公园、海洋文化中心作为我县城区广场健身参与人数最多,业余骨干力量最强的锻炼点,已经成为岛城文化建设方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要有专人负责,对这些锻炼点的负责人员、参加人员、活动地点内容等情况有清晰的造册记录。 菜园城区共有7个广场舞锻炼点,人员有近500名,这些锻炼点在我局都有登记,并有专职文化干部负责,我们不定期地对这些锻炼点进行走访,与锻炼点的负责人进行交流,了解她们的需求,及时帮助她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经常性地对他们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人员素质的提升是群众业余文体团队形成凝聚力,打造活动品牌、保持健康发展的关键。我局每年制订业余群众文艺团队的专项培训计划,尤其是对广场文化培训力度更是逐年加大,每年至少举办2-3次的广场舞(排舞)培训班,并充分发挥业余文艺骨干的力量,通过培训,使之成为广场舞团队的辅导老师。今年,文化馆还编排了5首《嵊泗渔歌》,作为我县具有地域特色的广场舞亮相在全县七个乡镇的各个广场点。我们还利用各种活动形式,为她们搭建平台,让广场舞爱好者尽情地在舞台上展现自己的舞姿、展现自己的风采。 三、每年有专门的经费,用于这些群众文化建设的器材更新、服装购置。 财力支持是群众自发性文艺团体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局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业余文艺团队的器材配置,近两年来,共送出音响28套。岛沁公园、街心公园、海洋文化中心都是我们器材赠送团队之一。另外,在日常活动的演出中,我们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一定的经费给参与活动的团队作为演出经费或服装购置等。 四、建立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机制,促进群众文化的繁荣。 今年,我局将制订《嵊泗业余文艺团队管理和扶持机制》。一是建立业余文艺团队星级评定制度。根据团队成立时间、人员情况、团队特色、管理培训、主要成果、演出情况、群众评价等条件对团队进行星级划分,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二是建立团队奖励制度。对于活动正常、群众反响较好的团队给予补助,对于参加各类演出、比赛获奖的团队也按获奖级别予以奖励。通过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业余文艺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繁荣我县的海洋文化,推进“美丽海岛”建设添砖加瓦。 我们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群众文体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县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出谋划策。 二O一三年六月七日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