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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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年度: 2013
案由分类: 其他
案号: 40
议案领衔人: 柴岸燕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内容摘要:

随着县城城区的不断建设和扩大,城区人口集聚上升,城区的房屋租赁业也日益繁荣。但是,在这些出租的房屋中,有许多是老城区的私房和商品房的架空层、杂物间。在这些出租房中,居住着一部分以收购废旧物品(简称流动废品收购点)和靠打工为生的外来新居民。这些新居民,由于收入低下,居住在这些老房子和简陋的架空层中,房屋面积小,所有的生活起居功能都在几个平方之内,存在着许多的消防安全隐患。例如:老城区的一些私房,大多居住着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为了能有更多的空间可以出租,有很多都是在自家道地上搭建的简易房给这些租户用以烧饭,道地上堆放着许多的柴火(老年人用简易火炉来烧水的柴火),加上道地上的其他堆放物、废旧木质家具、破沙发等易燃物品,容易引发火灾事故;而那些出租的商品房架空层和杂物间,有些面积不到56平方,新居民的生活起居都在那间房屋内,里面摆放着凌乱的床、床单、衣服、吃饭的桌椅、煤气灶、煤气、烧菜的油等等,再加上收购来的塑料品、包装盒、纸箱等,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流动人口管理局等),规范出租房屋管理,特别是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有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对目前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这些新居民加强消防意识教育,对出租房的业主制订消防安全责任,做到消防安全防患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办单位: 公安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柴岸燕等12名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存在的瓶颈问题 出租房管理工作涉及部门较多,主要还涉及到出租户个人行为等问题,加上嵊泗老城区出租屋是多年遗留下来的老房子为主,职能归属不明确,出租屋量多面广,出租人安全管理不落实,因此整治工作十分困难。从公安消防层面来看,正如提案中所述,随着县城区的不断建设和扩大,城区的房屋租赁业也相应发展。但是这些出租房中有许多是老城区的私房和商品房的架空层、杂物间,存在面积小,违章用火用电,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及隐患。 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目标、时间跨度及相关措施 针对此情况,结合嵊泗县实际,我局认真研究部署,根据《浙江省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浙江省消防条例》等规章文件的要求,切实开展整治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使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目前,我局已发文部署全县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治安大队和消防大队推动派出所对出租房集中区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和存在的典型突出问题,为下一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打好基础。下一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工作: (一)统一标准,全面开展隐患治理。6月份开始,在广泛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浙江省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建设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对中介机构进行培训,明确法律责任;会同电力部门对出租房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会同规划、建设(城管)加强违章搭建的出租房整治。通过专项检查整治,推动全县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各派出所要组织居(村)委会、保安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出租房开展全面整治。 (二)深入宣传,切实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发布治理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治理范围、治理要求和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派出所要组织出租人、承租人开展消防知识的培训,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县政府把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作为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安、建设(城管)、规划、电力等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推动各乡镇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城乡治保组织、单位保卫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社区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县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